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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氰胺问题奶粉案外案达成和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1-08  来源:京华时报
核心提示:本报讯 (记者 王秋实) 购买了价值1200多元的奶粉后,张女士发现自己购买的奶粉被列入了三聚氰胺问题奶粉名单。为此她向法院起诉商家,索要货款和购买奶粉的赠品。近日,通州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由问题奶粉引发的纠纷案。 张女士起诉称,今年8月27日,她在北京丽家丽婴婴

  本报讯 (记者 王秋实) 购买了价值1200多元的奶粉后,张女士发现自己购买的奶粉被列入了三聚氰胺“问题奶粉”名单。为此她向法院起诉商家,索要货款和购买奶粉的赠品。近日,通州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由“问题奶粉”引发的纠纷案。

  张女士起诉称,今年8月27日,她在北京丽家丽婴婴童用品有限公司第八便利店购买了价值1256元的伊利金装幼儿配方奶粉28桶。当时每桶伊利奶粉都附赠一个小玩具。同时根据店内公布的促销规则,购买奶粉1200元以上的,可以获赠儿童自行车一辆。由于当时店内的儿童自行车已经送完,店员在张女士的购物小票背面注明“赠品未取”,并口头承诺两星期内给付。此后,三聚氰胺“问题奶粉”事件开始被公众关注,根据有关部门的检测,张女士购买的伊利金装幼儿配方奶粉也被查出了问题。今年9月17日,张女士来到丽家丽婴第八便利店办理了退货,但退货时,该店不同意将儿童车赠给张女士,同时还以张女士未将小玩具送回为由,扣除了50元货款。

  张女士对此做法很不满意,她起诉到通州法院,要求丽家丽婴第八便利店偿付货款50元,并给付儿童自行车。同时张女士称,虽然自己的孩子已经喝下了部分奶粉,但她并未就此提出索赔要求。

  此案立案后,通州法院民三庭主审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积极进行调解。在法官反复工作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口头和解协议,丽家丽婴第八便利店给付张女士货款50元及儿童自行车,张女士撤回起诉。

 

 
关键词: 三聚氰胺 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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