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蒙阴县质监局近日根据群众举报,对一家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QS标志等的食品加工点进行了查处,对其生产的461箱、涉案货值32270元的食品依法进行了封存。
该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迅速赶到被举报现场。在执法现场,执法人员发现,有17名工人正在生产,在成品仓库内有待销的食品461箱。食品包装标识上标注着他人的厂名、厂址、QS标志和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经过调查了解,该加工点使用的食品标签和包装箱,是委托外地一家个体作坊印制的,外包装标识直接来了个照搬照抄,完全冒用了别的生产厂家的内容;该加工点与被冒用厂家没有食品委托与被委托加工合同,而且这个加工点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没有执行标准。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真不相信这种包装精美、自称”特色美食、馈赠佳品“的食品竟然是非法生产的。
据该加工点负责人交代,他们想趁着元旦、春节消费旺季来临之际生产一批,准备销往东北三省和内蒙古等地。没想到,还没有来得及发货,就被查个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