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因参加婚礼分到几盒德芙原粒杏仁巧克力,没想到的是,一颗巧克力里竟然吃出了三条活生生的虫子。之后的几天,陈女士一直觉得恶心难受,她向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提出了索赔三千元精神损失费的要求。但该公司却表示,没有任何证据说明这颗巧克力是他们的产品,只能补偿现金500元(详见1月14日本报8版《德芙杏仁巧克力里吃出三条虫》一文).
昨天,德芙巧克力里吃出虫子的消息见报后,读者纷纷拨打本报热线85188518表示担忧。楼小姐说,前几天她吃到一块德芙巧克力时,就觉得口感有点异样,当时就担心,如果不是假冒的,那么就是有点变味了。
张女士说,年底到了,她刚刚采购了一批年货,其中就包括了各种口味的德芙巧克力。如果巧克力也会生出虫子,那怎么敢放心给家人吃呢,尤其是小孩子。
昨天下午,陈女士告诉记者,前天协商失败后,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办事处就没有再联系过她。
记者昨天拨打了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位于北京)的电话,希望联系该公司对外关系部有关负责人。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联系负责人,让其回复记者。然而,直到昨晚截稿前,记者也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帮陈女士和玛氏食品杭州办事处协调过此事的天水工商所工作人员郦先生说,陈女士索赔精神损失费3000元,但因为到底是否构成了精神损失尚未经过鉴定,所以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并不认可。“玛氏食品杭州办事处的高级客户主任蒋先生当着陈女士和我们的面向北京总部请示,但总部表示只能补偿现金500元。此外,就是给予报销检查身体和看病的费用。由于协商失败,目前此事陷入僵局。”
像陈女士这样的情况,该如何界定赔偿标准呢?
下城区消协国副秘书长指出,按照消法来说,产品质量如果存在问题,一般是给予退一赔一的处理。但是陈女士的情况比较特殊,退一赔一对她来说肯定是难以接受的。食品里吃出异物来,导致消费者感觉不适,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赔偿标准,只能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