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酒店提供的日用品和茶叶为“三无产品”,侵犯知情权,构成欺诈,江苏的徐先生将北京前门金福德烤鸭店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朝阳北路酒店告上法庭,索赔住宿费、交通费1500余元,并要求其公开道歉。日前,朝阳法院一审驳回了徐先生的全部诉求,但同时也认定酒店服务确有瑕疵,应予纠正。
徐先生诉称,酒店提供的牙具、梳子、肥皂、茶叶等产品包装上没有生产厂家和产品执行标准,茶叶包装上没有QS标志,属“三无”产品,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构成欺诈。
朝阳法院认为,本案中,酒店提供的用品是酒店服务的一部分,应保证相关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上述产品均未标注生产厂家、生产使用日期、产品执行标准等相关产品内容,尤其是作为食品的袋装绿茶,为保证食品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应在外包装上进行相应标注。但因该事实并不能直接推断出被告存在消费欺诈,且徐先生未证明损害后果,故法院驳回了他的全部诉求。(记者王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