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孟庆国 记者杨荣坚)日前,辽宁省大连市质监局甘井子分局根据举报线索,取缔一既无合法手续又假冒“山东烟台光明食品厂”加工速冻水饺的黑窝点,封存水饺加工机、和面机各1台,三鲜等各类速冻水饺400公斤,面粉500公斤,标有厂名“山东烟台光明食品厂”字样的水饺包装袋1000个。
3月4日上午,甘井子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该加工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加工者年某系山东来连人员,无合法的生产加工手续;年某从事速冻水饺加工活动10余天,每天加工水饺50余公斤,主要销售给小饭店、民工食堂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黑加工活动;当场封存加工机械、各类速冻水饺及标有“山东烟台光明食品厂”字样的包装袋1000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