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为加工的馒头中有非法添加剂,被质量部门认定为“严重不合格”,通过努力经营得到的“诚信单位”牌匾也被省消协暂时收回,并将接受进一步调查。这是昨日发生在西单商场的一幕。
昨日,记者随同省消协工作人员来到西单商场看到,商场工作人员正在拆除悬挂在一楼电梯口的“诚信单位”牌匾。而在地下一层的超市面点柜台前,一处十多平方米的加工、销售柜台已完全停业,既没有销售人员,玻璃柜内也看不到任何馒头、花卷等面点产品。据介绍,3月18日,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工商所对辖区内大型超市销售的馒头进行送检,3月24日,甘肃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报告显示,西单商场超市内3月18日加工的馒头中含有“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该项目不符合GB2760-2007标准,在产品质量综合判定一栏,清楚地写着:“经抽样检验,实物质量不合格,判定为严重不合格。”得知这一消息后,临夏路工商所立即通知西单商场,对超市销售问题馒头的柜台停止营业,并和该超市所在的商场联系,进一步调查此事,在商场管理人员配合下,销售问题馒头的柜台被连夜撤柜。
西单商场工作人员表示,在该柜台抽检的3个单品中,仅有1类馒头被抽检为不合格食品,而同批抽检3个单品的面粉、酵母粉都一样,制作方法、制作人员也没有区别。省消协消费指导部主任张葆明介绍,省消协是24日晚7点左右得知西单商场超市检出不合格馒头,经过研究后省消协决定暂扣该企业“诚信单位”荣誉牌匾和证书。等待工商部门的深入调查结束后,才能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继续授予西单商场“诚信单位”的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