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丽娜) 在自己买到的一瓶600毫升的雪碧里,高先生称发现了长约3厘米、类似蟑螂的虫子。近日,继首次开庭提出1000万赔偿请求但当庭撤诉后,高先生再次将北京可口可乐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索赔4.1元。昨天,大兴法院开审此案。
昨天9点,高先生走进法庭。落座后,他从包里掏出一瓶雪碧和一瓶水,指着雪碧里的虫子说:“看到就恶心。我们全家对雪碧都有抵触了,再也不喝这个了。”
庭审开始后,高先生称,2007年6月23日,他从酒仙桥一家超市购买了一箱雪碧,一共24瓶,花费了49.2元。当他喝到第20瓶时,还未开封,就发现瓶中有一只长约3厘米、类似蟑螂的虫子。
高先生称,想到前期饮用的同批次雪碧已被污染,他和家人感觉很恶心。为捍卫食品质量安全,他将可口可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可口可乐赔偿该瓶可乐的2.05元购买款及2.05元罚金,并公开道歉。
法庭上,可口可乐公司代理人称,感谢高先生一直关心公司的产品质量,但高先生的起诉没有依据,“不能排除(该可乐)不是我公司的产品,或产品被打开过等可能性,所以我们谨慎存疑,要求对雪碧进行司法鉴定”。
代理人还称,高先生所购产品的外观疑似雪碧,但因市场上存在假冒伪劣产品,现在还不清楚产品的来源。此外,该代理人解释称,雪碧在生产环节不可能出现这种事,且有专门的人进行目视检测。生产之后送到仓储再流通的环节,则超出了该公司的监控范围。
随后,高先生提出可据瓶口编号验证产品真伪。可口可乐代理人表示,编号虽然具有唯一性,“但喷码机很普遍,也不排除仿冒的可能”。
昨天,此案未当庭宣判。
若作假愿担刑责
记者:怎么发现有虫子的?高先生:我9岁儿子发现的,我当时以为他在搞恶作剧和我闹着玩。我拿过来一看,真有虫子,觉得不可思议。
记者:你去年起诉过一次,后来为什么撤诉了?
高先生:是的。在调解阶段,我提出赔偿一千多万,想用来成立消费者基金会。后来发现,这与对方愿意支付的数额差距过大,就撤诉了。
记者:怎么索赔那么高?
高先生:娱乐的心态。我知道这个数额是不可能支持的,就是想让对方慎重起来。
记者:为什么再次起诉并索赔4.1元?可口可乐对雪碧存疑,你怎么看?
高先生:这是公益诉讼。抛弃物质的诉求,是想让中国消费者重视食品安全,同时警告不良企业。对方不认可未开封雪碧的真实性,是刻意回避,我同意对雪碧鉴定,如果开封过,我愿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