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南昌市安石路开超市的刘先生向《南昌晚报》反映,称一顾客购买的娃哈哈呦呦奶茶内壁上粘满浑浊物,且整瓶奶茶的颜色都显异常。
顾客反映:奶茶瓶壁上粘满浑浊物
11月11日下午,记者在刘先生经营的超市内看见了被顾客退回来的两瓶“娃哈哈”呦呦奶茶。奶茶瓶体包装完好,但内壁上黏附的浑浊物很明显,即便不摇晃瓶体,奶茶的颜色看上去也不对。记者查看了奶茶的生产日期,奶茶确未过期。
谈起给顾客的解释,刘先生憋了一肚子火:“我只负责销售,质量问题应由厂家负责调查并解释,可顾客却说奶茶是在自己店里买的,非要给个说法,否则不客气!”
为了给顾客一个说法,刘先生只好先道了歉,再给了相应补偿。
厂家解释:疑销售商处理不当
刘先生认为,自己仅是一名终端销售商,奶茶出现异常情况,不论是讨说法还是赔偿损失,理应是厂家的责任。可与厂家驻昌代表联系后,对方仅答应更换,对于奶茶出现异常情况也给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最终,双方因多次协商未果还闹得不太愉快。刘先生的超市因为被人反映出售有问题的奶茶,近来的饮品生意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为澄清事实,尽快了解真相,记者请刘先生再次联系了“娃哈哈”呦呦奶茶驻昌销售代表罗先生。罗先生称,奶茶出现沉淀可能是刘先生反复将奶茶从冰柜中放进取出所致。奶茶瓶体受冷遇热不均匀便会出现此类情况。但罗先生表示,这只是他的个人猜测,真正原因还需厂家调查核实,其中并不排除刘先生人为处理不当等因素。
超市老板:拟送奶茶去检测
奶茶还未开盖就有异常,而原因又查不清,刘先生现在真急了。因为这事对生意影响太大,他决定将奶茶送往质检部门检测,争取早日查清真相。与此同时,经过本报记者的协调,销售代表罗先生答应尽快向厂家反映,积极配合刘先生将此事处理好。
律师说法:经营变质食品要付赔偿金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吁斌律师表示,参照我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视情节轻重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或吊销许可证。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