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厨师现场制作火焰冰淇淋,因打翻酒瓶将顾客刘女士烧伤,刘女士将餐厅告上法院索赔10万余元。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餐厅称顾客也有责任。
去年8月28日晚,刘女士和同事到北京甲联港(大鱼)餐厅用餐。刘女士起诉说,结账完毕,厨师在现场制作火焰冰淇淋,因操作失误将酒瓶打翻,现场起火将她的脸部、脖子、双手烧伤。事发后,她多次找餐厅协商未果。刘女士的同事出庭作证说:“我们是围着烧烤台坐的,厨师把酒瓶打翻在台上。刘女士的头发都烧焦了,衬衫也着了火。”刘女士的代理人补充说,24岁的刘女士原来在公司做接待,面部的烧伤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和精神状态。
庭审时,餐厅代理人说,当天厨师对火焰确实有些失控,做的火焰有些大。但因为刘女士不听餐厅安排,从座位上站起才会烧伤。事发后,餐厅退赔了刘女士等人用餐费1500余元,还垫付了300元的医药费。餐厅仅同意赔偿300元医疗费。(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