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你”新老店外观专利权之争已告一段落(本报2009年11月25日报道)。然而,这两天“好想你”枣波澜再起。有消费者称,在新开的“好想你”连锁店买到“假货”。昨天,记者从工商部门证实了这一消息。目前,工商部门在绍兴市面上共查获了250包假冒的“好想你”枣,并于昨日向消费者发出了有关这一产品的通告。
买了40包红枣送客户
客户嘲笑他“不如不送”
在绍兴市区某服装厂工作的张先生,前几天给客户送礼,不但没获好感,反而遭到了客户的嘲笑。
张先生说,1月9日,他到市区城东乐购超市东侧的“好想你”枣连锁店,挑选了一种“好想你健康红枣”,以每包170元的价格买了40包,送给客户。结果红枣送出去没几天,客户就打来电话嘲笑说,“你这枣还不如不送的好。”经过仔细询问,张先生才得知,他送出去的那些红枣既没有生产日期也没有合格证,因此客户怀疑是“假货”。
听客户这样一说,张先生觉得很没面子,他立即检查了还没送出去的红枣,发现包装袋上真没有合格证和生产日期。“没想到名枣连锁店也会卖假枣!”张先生当即从客户手中收回送出去的红枣,并于前几天带着这些枣来到绍兴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投诉,要求销售商赔偿。
1500克装的超特级“好想你”
包装不合规定
绍兴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经检科科长王军告诉记者,从消费者拿来的“好想你”红枣的外包装看,的确没有生产日期,也没有合格证,更没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而且上面所标明的厂名“河南省新郑奥星实业有限公司”也与“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标准厂名不符。
“更为重要的是,那红枣的包装也不符合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王军说,根据去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第27条第7款规定,“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而消费者所拿来的红枣包装显然不符合这一点。“它的包装很简陋,没有采用小包装,单从这一点看,它也是不符合规定的。”记者昨天在经检科看到了这包1500克装的超特级“好想你”商标红枣,的确只是采用了最简单的包装。
在接到投诉的同时,经检科一方面着手进行调查,一方面设法与“好想你”总部取得联系。
“好想你”总部鉴定为假冒
绍兴总代理违规
很快,经检科在城东乐购超市东侧的“好想你”枣专卖店查出1500克装的超特级“好想你”红枣约50包,后又在“好想你”绍兴地区总代理王先生店里查到同样的红枣200包,并立刻对这批红枣进行封存。
22日,“好想你”总部工作人员与河南新郑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一起来绍处理此事。记者在“好想你”总部当天出具的鉴定报告中看到,他们已正式认定工商部门封存的“好想你”红枣制品侵犯了公司的商标权,为冒用“好想你”公司商标及厂名厂址的假冒商品。
记者还从有关人士处获悉,在认定封存的红枣系假冒产品后,“好想你”总部给绍兴的各“好想你”连锁店陆续发出短信通告,称绍兴总代理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经销商合同相关条款,扰乱了市场秩序,公司经研究决定对其予以警告并处高额罚款,以正视听,其他代理商引以为戒。”
根据“好想你”总部的鉴定结论,绍兴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昨天分别在“好想你”绍兴总代理店、“好想你”乐购超市东侧连锁店及工商分局内部贴出了通告,指出,一旦有消费者购买上述红枣,可以凭证和产品到分局投诉。
封存的枣是否向“总部”进的货
总代理称还在调查
对于这一“假冒”事件,连锁店和总代理有什么说法?
记者来到张先生所称的市区城东乐购超市东侧的“好想你”连锁店,打理店内生意的萧先生告诉记者,对于此事他并不知情,他们的枣都是从绍兴总代理那里进的货,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而后,记者又来到“好想你”绍兴总代理专卖店,总代理王先生当时不在。记者后来与王先生电话联系,他表示,卖“假枣”的说法并不成立,被查封的枣只是包装上与其他“好想你”枣不同而已。当问及被封存的枣是否从“总部”进的货时,他表示自己也不清楚,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对于假冒“好想你”枣这一风波,记者试图与负责此事的“好想你”总部法务人员刘女士取得联系,但被告知她正出差在外。目前,工商部门正在对此作进一步调查。消费者张先生表示要将索赔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