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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抵债将含三聚氰胺奶粉卖给养牛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4-20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卢金增
核心提示:男子为抵债将含三聚氰胺奶粉卖给养牛户


    山东莒南县检察院批捕一名犯罪嫌疑人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通讯员时庆莹庄千凤)为了偿还拖欠养牛户的鲜奶款,竟将不合格牛奶加工成的不合格奶粉折价抵给养牛户。近日,山东省莒南县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将郝志倜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传山因犯罪情节较为轻微未予批捕。

    现年52岁的郝志倜是青岛市城阳区郝家营村村民。2007年初春,他在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开办了从事牛奶购销业务的“新帅国奶牛服务中心”,主要业务是从养牛户收购鲜牛奶,然后销售给当地迎春乐乳业公司、新明食品饮料公司等企业。

    2008年,适逢“三鹿奶粉事件”发生,郝志倜送到迎春乐公司等企业的部分牛奶因检测不合格被拒收。为降低损失,郝志倜将企业拒收的不合格牛奶送到高密市周阳村一奶粉加工厂和临朐县大关镇万宝奶粉厂,加工成奶粉储存起来。

    2009年下半年,郝志倜感觉牛奶市场发生了变化,便想出了偿还养牛户鲜奶款的“妙招”:以其储存的1斤不合格奶粉折抵10斤鲜牛奶的办法,将其存储的不合格奶粉抵债给了山东省沂水县许家湖镇东王庄子村养牛专业户王传山等人。经查,郝志倜以此种方式销售不合格奶粉7000余公斤,价值14万余元。

    2009年10月,王传山从郝志倜处拉走了抵债的47袋无任何标识的奶粉1175公斤。因该奶粉包装袋上没有标注“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等相关信息,当王传山将该奶粉销售给几个厂子时,均遭拒绝。同年12月,王传山将100公斤不合格奶粉销售给了山东巨强生物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未经检测,就将该奶粉用于生产含乳饮料。

今年1月,山东巨强生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次含乳饮料在市场流通环节,被国家质检部门检测出三聚氰胺含量为6.01mg/Kg,超出了国家规定的最高限量值2.5mg/Kg一倍还多。2月13日,莒南县质量监督局接到上级质量监督局通知,经过周密调查发现,山东巨强生物食品有限公司曾将王传山送来的100公斤无任何标识的奶粉用于生产,共生产各类产品15吨。莒南县质量监督局遂将此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当地公安机关随即对两人立案侦查。2月18日,郝志倜、王传山落入法网。

 
关键词: 三聚氰胺 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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