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市场上深受广大消费者喜欢的厦门泡面,日前出现了“孪生兄弟”。近日,在工商人员的检查中,“孪生兄弟”露出真面目,原来是“李鬼”。
厦门市工商局市场处、商标处、湖里工商所的执法人员通过事先摸底,突然检查了位于湖里区和悦公寓底层19号商场的厦门诚为贵酒业有限公司,现场发现堆满商场和二层阁楼的“厦门泡面”近2000箱。
这家公司对外悬挂“福万家粮油批发部”的店招。工商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没有发现这批泡面的进货凭证,该公司负责人蔡某称,这批泡面是从河南购进的。果然,这批泡面的外包装上标印的制造商为河南宁陵县华王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的厂家怎么会大量生产“厦门泡面”呢?在现场的电脑里,工商人员发现了一张仿冒厦门福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厦门泡面外包装设计图,在事实面前,当事人蔡某承认,这批泡面是他向河南的华王食品公司订做的,共订做了2700多箱,目前已经售出700多箱。
原来,蔡某曾经是厦门福禾食品有限公司的客户,平时他向该公司购进的厦门泡面每箱是20元,而他向河南华王食品公司订做的泡面每箱费用不到14元,销售价格是19元。进货价低产生了利润空间,销售价又比真品低,销路也好,蔡某觉得这样的“便宜”好占,殊不知已经触犯了法律。
真泡面与假冒品从外包装上看几乎一样,如果不仔细辨认,消费者是很难分出真伪。厦门福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厦门泡面的外包装早已申请了专利,其注册商标为“双山”,而此次被查获的泡面的商标标注为“华王”。
根据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湖里工商所执法人员表示,这批假冒的泡面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待下一步的送检,他们将进一步追查这批泡面的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记者 陈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