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某消费者在超市购得标有“蛋中极品”的鸡蛋礼盒,但食用后感觉与普通鸡蛋没有区别,经向工商东丽分局12315反映后,最终获得退货及经济赔偿。工商部门同时责令超市停止销售相关产品。
据了解,上述消费者在某超市购得“皇太后乌鸡蛋礼盒”12盒,共计576元。该产品外包装盒标有“蛋中极品”,且宣称“可吃出健康”。消费者在食用后感觉与普通鸡蛋没有区别,自觉上当。于是在食用后第5天向工商东丽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反映。华明工商所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确定申诉情况属实。通过与超市主管人员联系并讲解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产品包装物出现“极品”字样问题的相关规定后,超市最终给消费者办理退款576元,并赔偿一倍的货款576元,共计1152元。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工商部门在超市对消费者做出赔款后,责令其停止销售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