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7月23日讯 随着大暑节气的到来,天气进入了一年中最热的季节,同时食物中毒也进入了高发期,市疾控中心有关人士提醒市民,要注意夏季饮食安全,严把食品“入口关”。
一盘隔夜菜撂倒一家人
“真后悔吃那盘未加热的隔夜菜,它让俺们一家人全住进医院。”今日,在市某医院,正躺在病床上输液的市民张女士说。21日做晚饭时,她炒了一盘豆角菜,因天气较热,家人的胃口都不太好,菜只吃了一少半。
“22日早晨,因着急上班,俺们一家人就匆匆吃下昨晚所剩的豆角菜,没想到11点刚过,大人孩子都不同程度出现呕吐、腹疼等症状,医生诊断,是食物中毒,并且是那盘隔夜菜惹的祸。”张女士说。
无独有偶,在南苑路某诊所内,因食物中毒而输液的市民扈先生说:他昨晚吃了在街头买的凉伴菜,当晚就出现上吐下泻,胃部疼痛等症状。
据市某医院内二科主任医师常红恩介绍,进入7月份以来,食物中毒的患者增加两倍以上,患者大都是吃了街头小摊点的凉伴菜或家庭自制的隔夜菜。
食物中毒重在预防
“夏季气温高,湿度大,是各种有害细菌的生长繁殖期,容易发生因误食或加工不当引起的食物中毒。”常红恩提醒,市民在家庭自制的熟食制品,在隔餐、隔夜后,食用前须彻底加热,加热时不要把新、旧食品混在一起。
虽然电冰箱对食品有防腐保鲜作用,但冰箱并不是食品的“安全箱”,因为冰箱在夏天也极易受受到一些嗜低温的细菌污染,污染后的食物一经人食用,可致人腹痛、腹泻、呕吐等症状。因此,电冰箱存放食物时一定要生熟分开,熟食宜加盖保鲜膜后放在上层,生食宜存放在下层,同时生食蔬菜、水果等不要与生肉、鱼等接触。
常红恩建议,市民在外出就餐时应尽量选择店面大,卫生状况好的餐馆,在街头选购熟食卤菜、凉菜时,应到有卫生许可证的销售场所。谨慎食用沙拉、凉拌菜、生食海产品、熟卤制品等高风险食品。
“另外,就餐后要妥善保存消费单据与发票,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应及时就诊并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同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常红恩说。(记者 武逸民 见习记者 申利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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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催吐:如食物吃下去的时间在1~2小时内,可采取催吐法。立即取食盐20克,加开水200毫升,冷却后一次喝下;如不吐,可多喝几次,促进呕吐;也可用鲜生姜100克,捣碎取汁用200毫升温水冲服。如果吃下去的是变质荤食品,可服用十滴水(药名)来加速呕吐。也可用筷子、手指或鹅毛等刺激咽喉,引发呕吐。
2.导泻:如果病人吃下去中毒的食物超过2小时,且精神尚好,可服用些泻药,促使中毒食物尽快排出。一般用大黄30克,一次煎服,老年患者可选用元明粉20克,用开水冲服即可缓泻。
3.解毒:如果是吃了变质的鱼、虾、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可取食醋100毫升,加水200毫升,稀释后一次服下。若误食了变质的饮料或防腐剂,最好的急救方法是用鲜牛奶或其他含蛋白质的饮料灌服。
如经上述急救,病人的症状未见好转,或中毒较重者,应尽快送医院。在治疗过程中,要给病人补充足量淡盐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