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开封的羊奶出现了三只疑似虫卵的异物
福州市民杨先生在海都网“网民报料台”上反映称,他家未拆封未过期的羊奶,瓶内竟然出现了疑似“虫卵”的异物。
杨先生订的是厦门心鲜乳业的羊奶,订了一个月,前面十几天都没发现什么问题。直到11月20日,杨先生收到羊奶时吓了一跳,“羊奶每天下午4点多送来,放在门上的袋子里,我晚上7点多回家时拿了直接放冰箱了,第二天取出来喝的时候就发现瓶内有明显的异物。”发现这一情况后,他当时就打了客服电话,乳业公司派了个人过来,但也没能解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问题,提出了“以一赔十”的解决方案。22日,厦门心鲜乳业派了一名负责人来协调。目前,有问题的产品已被商家带回厂里检测,并且答应一周内答复杨先生。
昨日,记者联系厦门心鲜乳业公司,客服人员说这个事情还在落实,检测结果出来后会联系杨先生。
律师说法:
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律师罗道律:消费者买回产品后一旦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可拿着该产品找商家(凭购物小票或发票),找消费者协会,必要时可以进行体检。另外,遇到这种情况,要保存证据,比如购买票据,将存在问题的商品保存好。发现问题后可以委托公证进行质量鉴定,在外包装不是人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是可以检测出产品是否存在问题的。在问题确认后商家必须给消费者进行退换、赔偿,如果商家、厂家不赔偿的话,可至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规:
2010年9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规定:
企业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乳品及含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检验检测、停开业报告、产品召回和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制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从业人员质量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海峡都市报记者 庄少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