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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搬迁酱牛肝过期一年 系喷码出现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8-07  浏览次数:518
      听说美廉美超市马家堡店因搬迁正在打折,家住附近的李大爷一大早跑到超市门口排队购物,结果却买回一堆“标着生产日期为2005年7月26日”的酱牛肝。超市表示酱牛肝是新货,只是“喷码”出现问题。

  李大爷告诉记者:“当时买东西的人很多,我好不容易抢购到8包跃华食品公司生产的酱牛肝,正准备往冰箱里塞的时候,发现生产日期是去年7月份。”

  李大爷拿着食品找超市理论,销售人员告诉他,是厂家的喷码出现问题,数字“6”的一部分没喷上,看起来就像“5”。当时还有另外几个购买了酱牛肝的顾客也在找超市讨说法,听了解释后都走了,“我就是要跟他们较真!喷注生产日期这么重要的事情怎么能马虎呢?”交涉后,超市答应退货,并送了他们两袋生产日期为2006年7月26日的酱牛肝作补偿。

  “还有,今天他们那么早就开门了,怎么可能生产日期是今天啊?”对此,该超市办公室主任黄女士向记者解释:牛奶、熟食等属日配产品,系超市直接跟厂家接洽,每天早上6点半收货,都是当天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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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投诉超市 9天内必须解决

  26日上午,记者从海淀工商分局获悉,除权利责任不在经营者一方的投诉外,商场、超市接到的消费者投诉必须解决,否则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严惩。此外,工商分局还首次要求商家必须提供添加剂、防腐剂、色素、甜味剂报告。

  下午,海淀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投诉办结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结案办理,一种是商家拖着不办。据该负责人介绍,普通质量问题的投诉,由12315转达给分局,分局转到辖区工商所,执法人员将责令商场方2日内必须与消费者取得联系,9日内必须解决。对于涉及到人身安全的重大疑难投诉,要求3个月至半年必须解决,如在规定期限内不能给予解决,商家将会依法受到惩罚。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如个别消费者漫天要价,商场则有权中止调解。(苏海涛蔺丽爽郝晓霞摄影/见习记者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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