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商水县不少居民向记者反映,该县乡镇生猪市场管理混乱,一些乡镇食品经营处只收费不管理,导致大量未经检验检疫的“白条肉”上市。
7月26日上午10时40分,记者来到姚集乡宋庄,看到该村庄旁设有一个肉架,上面挂的三四块猪肉没有检验检疫标志。“我们每月向乡食品经营处交三四百块钱,就可以在家门口卖肉了。”卖肉的妇女说,只要每月准时缴费用,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卖肉,至于猪肉是否检疫,盖不盖检疫印章,管理部门不去追究,村民也很少过问。
11时15分,记者来到姚集乡李茂桃村,发现该村东西两头各设有一个肉架,两个肉架上的猪肉也都没有检疫标志。“天好时,俺从乡食品经营处批发猪肉卖,如果逢阴天下雨,就自己在家里杀。”卖肉老板说,检疫不检疫都是走形式。当记者问是否有出具的发票时,李茂桃村西头卖肉的岳老板讲,姚集乡食品经营处只收费,不出具任何收款证明。11时40分,记者观察了化河乡农贸市场前的两个肉架,肉上也没有检验检疫标志。中午12时许,在知情人带领下,记者来到化河乡生猪定点屠宰经营处,发现这里铁门紧锁,院内杂草丛生,附近的村民说,这里已有相当一段时间没人来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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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和分散经营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屠宰生猪。屠宰厂(场)应当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不得出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