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舌尖上的安全”一直是近年来全球共同关注的热点,作为政府监管部门,经常会受到社会各界的拷问:为什么他们总是食品事件的“马后炮”?随之政府部门如何监管企业才能有效也成为了永久性的话题。笔者认为政府监管部门在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的同时,可以很清楚地了解某个企业或某地企业的大部分情况,可以把企业存在的优点和缺点都看得很清楚,这为帮助地域食品企业树立“标杆”奠定了一定的基础,那么新的课题就是树立“标杆”的意义是什么、如何选择“标杆”企业、选择“标杆”的瞄准点是什么、树立“标杆”的过程要注意什么、监管部门对“标杆”企业该如何监管等。本文就以上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树立 标杆 意义 过程 监管
正文:
食品安全是食品生产企业的品牌,是市场信誉的标志。它既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更直接反映着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形象、经济竞争实力、科技发展水平和整体素质。食品企业在深入实施质量发展战略时,通过树立标杆,引领和带动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有益经验。政府部门在监管食品生产企业时,同样也可以帮助地域企业树立“标杆”,以提高监管效果。
一、政府部门为什么要树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标杆企业?
政府部门面对大众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拷问时,通常都表现的比较无辜,事实上,政府部门对食品企业的监管从来都没有疏忽过,但是食品安全事件仍旧频发,这就需要在监管方式和效率上找原因。
笔者分析如果在食品行业树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标杆企业不失为一种非常有效的方式,
政府部门树立对“标杆企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使得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合法合规生产,“标杆企业”是具有先进性(包括部分方面)、示范性和行业代表性的企业,“标杆企业”发挥行业带头作用。
树立标杆对大部分企业乃至整个行业都有很深远的意义。首先,对被树立的“标杆企业”来讲有几方面的意义,一是作为被树立的管理先进企业,如果想持续保持某种优势,则必须要有持续改进的决心,否则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会“让位”,这种让位在整个行业来讲是一种“损失”;二是“标杆企业”在保持优势的同时也促进本企业内部的进步,如不断夯实软实力、不断增强凝聚力等,更有利于提高企业影响力;三是“标杆企业”在自我进步的同时,“第一责任人”主体意识会增强,为企业朝着健康方向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其次,对于同行业的其他企业来讲也有很大意义,一是同地域的其他公司可以相对“零距离”的学习“标杆企业”的成功经验,通过学习赶超竞争者,可避免犯代价昂贵的错误;二是其他公司在模仿学习的同时,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通过分析内外部的形势,从“标杆企业”优点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形成适合自身的一套管理体系,可以提升自身的管理;三是同样在“标杆”学习的过程中,企业也增强了“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为企业朝着健康方向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同时,企业的自我要求进步、自我管理提升、自我主体意识增强,对政府监管部门来讲,也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此种情况,政府监管部门可以根据企业情况不断调整相应的监管模式,如分类监管、诚信监管等。
二、政府部门选择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标杆企业的标准是什么?
政府部门在选择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标杆企业时要特别慎重,怎样的企业才能作为行业标杆是非常值得考虑的议题,也就是“标杆瞄准点”是什么。这里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为例分几个模块来探讨:
模块一:文件管理。引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认监委2011年第23号公告)内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并有效运行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并达到如下要求:一是分析产品的来源、工艺流程等信息,识别食品本身和生产加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二是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合格供应商评价程序;三是食品加工卫生控制程序;四是产品追溯系统,实现其完整性和有效性;五是产品召回制度;六是对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度;七是加工设备设施的维护程序;八是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制度;九是相关记录。总体上讲,文件的制定过程是对整个企业运作的思考过程,文件的不断修订就是企业持续改进的过程。一个食品生产企业要想运作的好首先是文件要做得好,做得全面完整,有可操作性。政府部门可以将某企业的文件管理作为一个“瞄准点”来树立标杆。
模块二:HACCP体系的建立和运作。法规规定列入必须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验证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范围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按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的要求建立和实施HACCP体系。企业建立的HACCP体系文件包括:描绘的工艺流程图是否完整、与实际是否相符、对工艺流程图上的每一个步骤或环节是否都有必要的说明(包括工艺参数等)、是否对产品进行描述、描述是否全面准确、是否制定了危害分析工作单、是否完整、准确、对每一显著危害是否制定了相应的控制措施。这些内容的完整准确性以及体系运作的记录追溯性都能显示其优劣程度,所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如果在HACCP体系运用中有特别的优势,也可以成为政府部门为区域企业树立标杆的“瞄准点”。
模块三:厂区环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厂区环境应避免污染,并符合规定要求:一是选址方面;二是与非生产区域隔离情况;三是储存设施符合性;四是道路铺设平整干净度;五是卫生死角和蚊蝇孳生地处理状况;六是卫生间应清洁度;七是排水系统畅通度;八是防鼠、防虫蝇设施合规性;九是废水、废料、烟尘的处理和排放合规性。厂区环境卫生整洁、设置合理、设施齐全等给人以一种全面整体评价的好感,当然这也决定于经济基础,所以在地域企业中也可以选择性地作为树立标杆的“瞄准点”。
模块四:加工车间。食品生产加工车间及设施均应设置合理,易于进行适当的维护和清洗,与食品接触的物品、装置和设备表面均应保持清洁、光滑,以合适的频次进行有效清洗和消毒。由于加工车间涉及到各企业的一些商业机密,所以选择这点作为“瞄准点”是非常有难度得,除非企业本身愿意将一些展示给外部。
模块五:水与冰。生产加工用水(包括冰、蒸汽)应确保安全卫生。由于各企业的地域性,有些企业使用城市供水,有些企业使用自备水源,如都是用城市供水,一般都没有比较点,但如果使用自备水源,就需要关注水源的保护。这点可以作为标杆“瞄准点”展示给区域其他企业。
……
以上事例说明,政府部门在树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标杆”时,可以从不同的企业发现不同的“瞄准点”,因为各企业由于文化基础、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不同会导致企业的优点不同,不能武断地说某企业是完美得,或者某企业一无是处。笔者认为在政府部门在树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标杆”时,可以突破以往“标杆企业”完美得思想,分层次建立标杆,分模块寻找“瞄准点”。
三、政府部门在树立标杆企业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一)政府部门树立的标杆企业不是各方面都必须十分完美;
(二)政府部门树立标杆企业时,要注意企业商业信息的保密;
(三)政府部门树立的标杆企业应该不是永久性得,标杆旗帜可以流动,政府部门可以定期调整,借调整之际,增强各企业的比赶超思想;
(四)政府部门要告知所有企业,一味的学习和模仿可能导致各个企业的产品、质量、服务甚至供应销售渠道大同小异,市场竞争趋向于完全竞争,造成在企业运作效率上升的同时,利润率却在下降;
(五)政府部门要提醒各企业要注意标杆管理陷阱。如果标杆管理活动不能使企业跨越与领先企业之间的“技术鸿沟”,单纯为赶超先进而继续推行标杆管理,则会使企业陷入繁杂的“落后——标杆——又落后——再标杆”的“标杆管理陷阱”之中。
四、政府部门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标杆企业的怎样监管,更严还是更松?
政府部门在监管被树立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标杆企业时,可以对标杆瞄准点放松监管,但对其他方面的监管仍旧不能放松,如某企业的卫生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做得非常完整,可操作性也很强,但是在生产过程中不一定贯彻得好,所以在监管时还是不能放松现场管理。
因此,更严或更松不能一概而定,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步情况,抓监管点。
政府部门树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标杆”企业过程的探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