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CCP原理在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危害分析的应用
作者:雷赟熠 女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HACCP审核员、ISO22000审核员、FSSC审核员、ISO9001审核员
摘要:HACCP体系标准和ISO22000体系标准要求应识别和确定原料描述的适用信息,其详略程度应足以实施危害分析。在分析草莓是否含乙草胺之前,应识别到产地环境、气候条件、种植习惯、病虫害情况和实际用药信息等内容,对原料的描述才算是充分的,才能进行正确的危害分析。切不可一概而论“都含”或者“都不含”。本文就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地区的草莓的种植进行分析,示例如何识别评价草莓中乙草胺的风险。
关键词:草莓,农药残留,乙草胺,HACCP
正文:
事件回顾
2015年4月国内电视媒体报道了部分草莓除草剂乙草胺残留事件,引发了大家的关注。一时间众说纷纭,有说再不能放心吃草莓了,有说草莓检出乙草胺很奇怪的,有说检测不靠谱的……之后又报道有专业机构全范围抽检,均未检出乙草胺。正值草莓销售旺季,鲜草莓的销售已受到影响,同年,出口速冻草莓的销售也遭遇“滑铁卢”,部分国际贸易商选择从其它国家采购,草莓相关产品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损失严重。乙草胺是一种选择性芽前处理除草剂,草莓中究竟含不含乙草胺?作为以鲜草莓为原料的食品加工企业,应当如何识别和评估原料是否带入乙草胺风险?
企业应按照HACCP体系的要求,对原料鲜草莓是否含有乙草胺进行充分的识别和描述。GB/T 27341标准7.2.2“识别并确定进行危害分析所需的下列适用信息”a)条款规定适用的信息包括“原辅料…的名称、类别、成分及其生物、化学和物理特性”。ISO22000标准7.3.3.1“应在文件中对所有原料、辅料和与产品接触的材料予以描述,其详略程度应足以实施危害分析” a)条款规定描述内容包括“化学、生物和物理特性”。标准中要求的“适用的信息”和“详略程度”应用到鲜草莓原料的分析时,应包括产地环境、气候条件、种植习惯、病虫害情况和实际用药信息等内容。如鲜草莓来源于哪里种植的,种植区域产季有什么样的气候,当地有哪些种植习惯,产季有哪些病虫害,当地种植户产季实际使用的农药品种。识别和分析到以上信息才是充分的,才能正确的进行危害分析。
审核案例原因分析
2015年5月,我审核一家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的从事出口速冻草莓生产的企业。该公司生产的速冻草莓销往日本、欧盟等多个国家地区。加工工艺主要为原料草莓经去蒂、清洗和臭氧水消毒后,速冻并冷冻销售。客户以食品加工厂为主,速冻草莓主要用于加工成草莓果酱等深加工产品。
本次审核是HACCP体系继2014年初认证之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审核组在文件审核时发现,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手册中危害分析关于原料草莓验收的化学危害涉及的农药残留项目只有三唑酮、阿维菌素,判定的依据为“防治白粉病可能使用三唑酮,防治红蜘蛛可能使用阿维菌素”。并将原料草莓的验收作为化学危害的CCP点进行控制。确定的显著危害是“化学危害:三唑酮、阿维菌素超标”,但并未涉及乙草胺的识别和食品安全分析评估。
因此,审核组认为本次审核以原料草莓乙草胺为代表的农残风险分析为切入点,重点了解企业对种植过程涉及的农药品种的识别,对进口国农药使用法规要求的熟悉程度,促进HACCP体系危害分析方法在工作中的运用。将围绕原料草莓验收控制活动开展情况展开。
现场审核品管部原料草莓验收时,发现原料草莓主要从当地草莓专业合作社下面的种植户处收购,验收记录显示按CCP1策划的要求进行了验收。提供了农残项目官方和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关于三唑酮等45个农残项目均未检出的检验报告,但未包含乙草胺。可见HACCP计划中未针对乙草胺残留进行更新识别评价。
审核组就此问题与企业进行了沟通,审核组提出关于乙草胺农残风险识别的改进建议:
1、当地部分种植户采用“水稻-草莓”轮作模式。9月下旬水稻收获以后,将草莓定植在原来的水稻田,第二年5月草莓采收结束后,平整灌水,移栽水稻。轮作模式可以改善土质退化,减少土传病害,但也可能有水稻使用的除草剂等农药在土壤中残留最终引入的风险。应结合当地实际用药情况,更新识别是否可能有除草剂乙草胺残留在草莓中。
2、应根据进口国农残限量方面的法规要求,确定相应的残留限量值。再进行相应的农残指标检测,才能避免未使用的农药项目检了,或者检出的结果不能判定是否合格等情况,以提高检测数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收集信息评估风险
企业通过农业部官方网站中国农药信息网www.chinapesticide.gov.cn可查询到,登记有效的包含乙草胺成分的农药共计690余个产品,大部分登记的作物名称为春夏玉米田、大豆田等大田作物,但也登记有例如江苏富田农化有限公司生产的名为“苄.乙”的可湿型粉剂(含苄嘧磺隆2%,乙草胺16%)。登记作物名称为水稻移栽田,防治对象为一年生杂草,用药量为81-121.5克/公顷,施用方法为药土法(把除草剂按用量,拌到湿润的细土中,扬到稻田池中,保持水层来除草)。
审核后,企业通过走访农资店考察除草剂农药的出售情况,走访种植户了解实际用药情况,了解到,当地的农资店并未出售含乙草胺成分的水稻移栽田用除草剂,种植户也未在水稻移栽田使用含乙草胺成分的除草剂。用于轮作水稻田的除草剂有效成分是草甘膦。因此,可以排除在上述种植条件下,该地区草莓原料带入乙草胺风险的可能性。根据以上识别分析,西昌地区草莓是不含乙草胺的。
查询中国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日本肯定列表和欧盟农残限量标准,中国目前没有登记乙草胺和草甘膦在草莓中的残留标准(即不能使用);欧盟规定草莓中乙草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草甘膦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 mg/kg;日本目前没有登记乙草胺在草莓中的残留标准(即不能使用),规定草甘膦在草莓中残留量为0.2 mg/kg。也就是说,在中国和日本,草莓中检出含有乙草胺是不可接受的;而在欧盟,草莓中检出乙草胺且≥0.02 mg/kg是不可接受的。
结论
草莓中究竟含不含乙草胺?经历了乙草胺事件之后,可能还会有消费者对这个问题感到迷茫。作为食品加工企业,应按照HACCP原理和体系标准的要求,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识别评价原料特性,才能准确评估带入的食品安全风险,从而防患于未然,采取切实有措效的施消除或控制食品安全危害在可接受水平。切不可盲目跟风一概而论“都含”或者“都不含”。
参考文献:
[1] GBT 27341-2009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 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
[2] ISO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适用于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
[3] 农业部官方网站 中国农药信息网www.chinapesticide.gov.cn
[4] 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