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CCP作为食品行业预防性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得到了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美国、欧盟以及诸多发达或发展中国家的重视与普及,甚至成为市场准入的必备条件。为了适应这种发展趋势,打破贸易壁垒,提高我国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竞争能力,2002年国家认监委下发的《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注册规范》中,把罐头、水产品、肉及肉制品、速冻蔬菜、果蔬汁、含肉或水产品的速冻方便食品等六大类产品列入必须评审企业HACCP计划的名录,即此类生产企业在进行卫生注册考核时,除了审查工厂基本条件、一般卫生要求是否符合注册规范外,还必须对其HACCP计划实施验证。
HACCP计划是以出口卫生注册规范(GMP)基础,以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为手段,以保证卫生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为目的的预防性控制手段,因此,可以说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的HACCP体系至少包括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规范(GM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HACCP计划、相关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其总体要求与实施难度已经远远高于那些不需评审HACCP计划的出口食品卫生注册企业,而且涉及都是安全风险程度高、出口高端市场的敏感性产品,不能不引起检验检疫部门的重视。
从几年来的注册考核和监管实践看,大型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因硬件条件好、人员素质高,在建立和实施HACCP体系方面做的比较好,很多企业还通过了HACCP体系认证,这对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增强产品安全性都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少数需评审HACCP体系的中小企业受多种因素制约,在建立和实施HACCP体系方面仍存在很多问题,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
1、企业法人思想观念落后,短期行为严重,满足于为注册而建体系,一旦通过注册便束之高阁。遇到监督检查,再“临时抱佛脚”,安排人员编造记录,凑合、应付;
2、管理人员基础素质差,既不能正确理解和掌握HACCP原理及内容,又缺乏系统培训和操作演练,对HACCP体系一知半解,无所事从;
3、企业环境、厂房、生产加工、贮藏、检测等硬件设施存在先天不足,改造又不到位,无法满足HACCP体系有效运行的要求;
4、依赖思想严重。从注册准备开始,生搬硬套已注册企业的范本,导致体系文件不切实际,要么繁琐复杂,难以执行,要么简单粗略,流于形式。
当前,国际农产品食品贸易竞争日益激烈、出口食品安全卫生要求日益严格、市场准入条件日益苛刻、食品生产出口形势日益严峻,检验检疫部门为此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和劳动,但为什么还会存在这些问题与现状呢?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我国食品生产企业的整体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多数食品企业生产规模小,管理体制落后,缺乏行业自律,接轨意识不够,竞争能力低下。
在诸多问题企业中,短期行为突出,或地理位置偏僻、经济环境条件低劣,或规模太小的企业都留不住人才,没有了人才和稳定的员工队伍,企业就会失去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基础,先进有效的HACCP体系乃至最基本的卫生质量管理体系都会成为“中看不中用”的摆设。
二是帮扶与监管的尺度把握问题。
多年来检验检疫部门为了促进和扩大农产品食品出口,结合地方产业特点及中小企业现状,采取了许多灵活便利措施,给企业创造发展机会,帮扶企业管理上台阶,因此,企业一旦获得注册资格,出口又没什么大问题,即便监管中发现了严重不符合项,也多采取整改办法,而不愿轻易注销其资格,甚至形成注册企业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的“面子”意识,使得基层检验检疫部门成了这些企业的“保姆”,只能“输血”,不能“断血”,偏离了帮扶与监管并重的中心。
中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HACCP体系建立与应用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从表象上看,责任主要在企业,但从本质上来讲,与卫生注册监管工作是密不可分的,而且可以说这些内外部矛盾与问题在一定时期内还会长期存在。为此,检验检疫部门该如何应对呢?
首先,应树立正确的“帮扶”理念和绩效观,采取“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既加大扶优扶强力度,又加大监督查处力度,维护公正、公平的执法水准。
帮扶是有原则、有条件的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不是无原则的纵容、袒护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具体讲就是不能只给企业“输血”,甚至包办一切,而是要从增强企业自身“造血”功能出发,严格遵循卫生注册法规要求和市场“优胜劣汰”竞争规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规处理力度,打消个别中小企业存在的临时和侥幸思想,只有这样企业才能长期受益。
在绩效观方面,一个地区出口食品卫生注册企业数量的多少与增补情况,受区域经济状况、产业地位、市场规律、企业实力等多种因素制约,检验检疫部门可以结合地方产业特点,充分发挥注册监管这一政策杠杆的调节作用,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但不是主角,也不能代替企业。另外,不同地区农业产业化、食品加工业的侧重点也会不同。因此,检验检疫内部需要建立客观、准确的卫生注册监管工作评价准则,以规范、指导实际工作,正确评价工作成效。
其次,应注重注册监管模式的创新。针对问题要害,采取果断措施,以点带面,强力推进。
1、在卫生注册监管工作中引入食品安全体系“内审员”制度,制订食品安全体系内审员的基本条件、责任、义务、诚信要求、考核评价等内容,并把拥有一定数量具备资格的内审员作为出口食品企业卫生注册的前置条件,提高准入门槛,促使企业转变思想,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和员工素质提高,增强自我改进和持续改进能力。
2、建立工厂图纸卫生注册审核专家库,实施专家会审制度,统一评审眼光,提高科学决策水平,降低企业基建成本或改造费用。注册考核实践中可以发现,不管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凡是经过图纸审核和现场指导的新建厂或改建车间,其生产布局、工艺设置、设施配套等大多比较合理,其它一些老厂或没有经过认真审核的工厂问题就多些,有些甚至改造了多次,效果仍不理想。鉴于这种情况,应着手建立专家会审程序或规范,实现图纸会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会审工作质量。
3、对卫生注册企业实行“差别化分类监管”。即根据规模大小、产品特性、管理水平、人员结构、诚信记录、输出国家等因素分为高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管理企业三个层次,不同层次采取不同监管频次和力度,有的放矢,突出监管重点。不同风险管理企业之间存在转化关系,若管理水平持续降低或发生出口食品安全质量问题,一般风险管理企业即可转为中风险或高风险管理企业。
4、加大卫生注册监管工作力度,引入“淘汰制”,实施严格的动态管理,增强企业危机感、公正感和社会责任感,创造“能进能出”的良性竞争氛围。评价注册工作成效既要看每年新增企业数、出口业绩、市场拓展等指标,还要看淘汰的企业数、发现的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等内容,发挥注册监管的调节作用,突现其生机和活力。
5、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体系培训工作,实现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培训是岗位学习、持续学习的必备条件,是建立政策水平高、专业技能强、综合素质优的监管队伍的必然要求,也是打造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群体的重要手段。
在监管人员培训方面,除了强化法律法规、专业技能、评审技巧的掌握、运用之外,还应树立“体系”概念,强化“体系”意识,即继续引入ISO9000知识,在全面质量管理框架下,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做好卫生注册评审与工厂管理的对接,提高综合判断能力和宏观驾驭能力。
工厂人员培训结合“内审员”政策实施,高标准、严要求,同时,在内审员政策中可规定,取得资格的内审员应有责任和义务对所在卫生注册企业的全体员工实施系统培训。通过这种“传、帮、带”的模式,既增强卫生注册政策的严肃性和服务性,又延伸了检验检疫的管理触角。
可以相信,通过上述几个方面的弥补以及检验检疫部门持续不断的努力,中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HACCP体系的作用与效能会在3~5年内提升到一个全新的水平。(写于2007/6/20)
原文下载: 《中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HACCP体系应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