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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CP原理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中的应用探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0-06  来源:食品伙伴网
核心提示:HACCP原理是目前国内外通用的一套本文探讨了HACCP原理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中的应用。
 
(徐春婷   黄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青岛    266500
 
〔摘要〕HACCP原理是目前国内外通用的一套本文探讨了HACCP原理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中的应用。
[关键词]HACCP   出口食品   生产企业监管   应用
 
前言
HACCP(Hazard Analysisi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是以科学为基础通过系统研究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涉及从水中到餐桌、从种植基地到餐桌、从养殖场到餐桌全过程安全卫生的预防和控制,危害分析及重点管制法,是一个食品安全管理系统,美国、加拿大、西欧、澳大利亚、日本等发达地区普遍使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被国际食品界公认为是综合防止食品败坏,确保食品安全的最佳管理方法。本文拟结合目前出口食品农产品现状,探讨该原理在出口生产企业监管中的应用。
 
一、随着全球工业化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我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
(一)国内食品安全事件频频曝光。
近年来,国内媒体连续多次对国内食品农产品安全问题进行曝光,如红心鸭蛋、粉丝吊白块、养殖多宝鱼违禁药物污染、劣质豆腐、食品检出苏丹红、饼干等微生物超标、啤酒甲醛问题等等,说明了国内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虽然仅是个别不法企业在国内销售产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但由此对我国农副产品生产环境和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声誉产生的负面影响是非常严重的。香港食品卫生管理部门已就个别国内食品农产品安全问题,多次请求国家质检总局进行核查反馈,并加大了对我输港有关产品的安全检查措施。
(二)国外技术壁垒更加复杂多样。
当前,以日本、欧盟为代表的国外食品安全技术壁垒措施呈现了复杂化、多样化,其隐蔽性和对贸易的杀伤力逐步加强,尤以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最为典型。但随着日本检测技术的不断完善,检验抽查程序日趋严格,再加上农副产品源头生产药物残留控制不力,事态还有可能进一步发展。
自“肯定列表制度”实施以来,我输日食品农产品频频被通报检出农残超标问题。由于日本对进口食品农产品控制措施的“示范”效应,已经引发欧盟、美国、韩国、港澳等市场对我产品采取相关措施的连锁反应,国际农副产品进出口贸易环境形势异常严峻。近几年以来,美国在我出口鮰鱼中检出呋喃代谢物,韩国在我水产品中检出SO2和致病微生物超标,欧盟继续在我花生中检出黄曲霉毒素超标、在我鱼片中检出多聚磷酸盐超标、在果脯中检出SO2超标等。另外,印度对我出口大蒜、加拿大对我出口鲜姜提出了苛刻的检疫问题,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对我动物产品的疫情防控,菲律宾对我保鲜蔬菜安全控制体系也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产品出口。
(三)食品农产品安全生产的大环境令人堪忧。
一是在源头控制方面,国内农兽药生产、销售、使用管理依然混乱。在日本通报我农残事例中,除两例是经我国有关部门登记允许使用在检出植物产品上的外,其余在检出产品上的使用均未经登记,在我国属于非法使用。1983年列入禁止的农药六六六现在仍在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值得关注的是近期凸显的转基因问题,由于管理方面的原因,许多正在研究的转基因产品有可能在试验阶段没经批准就已经释放污染到了其它产品。
二是在环境污染方面,因水源、土质污染造成的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给我农副产品安全生产构成潜在的威胁。
(四)企业质量意识差
近期稽查通报情况发现企业企业质量意识,源头管理规定落实不够、企业自检自控能力不能满足检测需要,而且企业违反“三专”规定现象存在,导致隐患大,产品质量不能完全保证。
二、运用HACCP原理分析确定监管措施:
HACCP原理由进行危害分析;确定关键控制点(CCPs)建立关键限值;建立CCP的监控体系;建立纠偏行动,以便当监控表明某个特定CCP失控时采用;建立验证程序,以确认HACCP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建立有关上述原理及其在应用中的所有程序和记录的文件系统等7个原理组成。《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规定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卫生质量方针和目标、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的要求、环境卫生的要求、车间及设施卫生的要求、原辅料卫生的要求、生产和加工卫生的要求、包装储存运输卫生的要求、有毒有害物品的控制、检验的要求和保证卫生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要求等十一个方面。
根据目前出口食品农产品遇阻原因主要是农兽药残问题,结合目前国内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管理体系及其管理现状,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推荐的CCP判定图,运用HACCP理论分析,确定加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应重点对企业原料和辅料卫生控制、包装储存运输卫生控制、自检自控体系建设等加强监管,规范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控制体系,增强出口企业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出口安全。
(一)加强源头管理控制原辅料卫生。
着力加强出口生产基地建设。全面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的备案基地管理模式,严格备案标准,重点引导企业扩大自属出口基地建设规模,逐步实现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
(二)加强企业自检自控体系建设,
着力加强出口企业自检自控体系建设,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和高素质的检测人员或完善委托程序对不能开展的项目保证及时检测确保产品安全,建立适应国外质量安全要求的自检自控管理体系。
对出口企业实验室的人员和检测技术水平要进行监督,通过开展盲样考核、比对测试等手段提高企业自检自控的有效性,通过阳性追溯、不合格或不符合项整改监督,确认并不断提高其对产品安全质量的自我控制能力。
另外,要继续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CNAL实验室认证,帮助企业在自检自控管理上上台阶,上水平。
(三)加强企业储存运输环节监管。
加强对企业储存条件的考核,要求企业完善对产品标识、质量追踪和产品召回体系,加强发货前货物核查和装运监督,采取不定期或突击式检查,防止企业违法违规操作。
(四)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要求出口食品注册登记企业制定诚信守则,企业法人(负责人)应对社会、对消费者、对检验检疫部门承诺诚信,企业管理人员还应对上级承诺诚信,从对内对外不断健全诚信体系建设,结合食品安全电子执法工程建设的全面推行,建立适应目前积极推行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需要的诚信体系。
在企业做出诚信承诺的基础上,加大对企业的监督。要结合企业免验和良好企业名单制度,加强对企业的分类管理,强化在风险分析、体系验证基础上的出口企业动态管理机制,积极引导企业争取达到免验并争取列入良好企业名单。
(五)加强培训。
目前,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存在对我检验检疫要求不太熟悉,法制观念不强,质量意识差等普遍问题,要从以上方面加强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首先要求他们及时进行培训。另外,原料生产者、生产企业、贸易集团、消费组织和主管机构之间的合作是至关重要的。生产企业和主管机关之间要加强培训沟通,以鼓励、保持相互间的连续对话,互通信息,确保安全。
目前势在必行要执行落实的是,企业负责人人员加强培训学习,改变观念,提高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和质量观念,要从思想上真正对食品农产品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出现的新动向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切实保证食品农产品生产出口安全,认真落实和抓好“一把手工程”和“一号工程”。
要求不断完善食品农产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队伍的规划,按照不同的岗位,不同的管理阶层,各有侧重按层次制定业务培训计划,要让他们明确了解工作要求,并知道做什么,怎么做。
(六)严格处置产品安全质量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出口行为。
根据稽查通报,目前出口违法违规现象还是普遍存在的,这些违法违规出口行为,视情节应给予加严检验、暂停报检、取消登记备案直至吊销卫生注册登记证书等措施,并列入严密监管和控制的对象予以公示并实行“黑名单”制度,。在目前阶段,严惩对于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出口行为还是比较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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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food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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