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实际探讨中,对米制品的危害分析中有个重要的安全卫生指标—Bt转基因成份。该指标是进口国目前关注的,虽然潜在的食品安全危害并不十分显著,但作为出口产品,却是风险极大的。因为关于转基因成份内容是保密的。所以本文将它删除。删除的内容除了以下内容外,还有危害分析中对该项目的分析。特此说明。
成颂平。
附件:删除的部分内容:
2.5.1 选种:作为转基因成份污染的关键控制点。虽然后道的原料收购环节要进行转基因成份检测,但少量污染的转基因成份很难仅仅通过检测进行把关。选种时可以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控制:种子来源于合格供应商;每批种子有质量合格证明;每批种子进行品种和纯度检验;农场自留种子要进行自控并做好记录。该环节由基地负责人负责,米供应商和米制品加工企业都要审核。验证措施是对种子抽样进行转基因成份检测;种子检测时抽样要有代表性,按标准和程序抽样。
HACCP计划表(表二)
公司名称:XXX公司 产品名称:米粉与淀粉的混合粉
公司地址:XXX 销售和储存方法:半成品出口、常温下保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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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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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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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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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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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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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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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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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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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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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
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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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 著
危 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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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预防措施关键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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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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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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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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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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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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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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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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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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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种CC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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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含有转基因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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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来源:来自合格供应商;
每批种子有质量合格证明;
每批种子品种和纯度检验合格;
农场自留种子进行有效控制并保留记录。
Bt转基因成份检测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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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来自合格供应商;
种子质量合格证明;
品种和纯度检查;
农场自留种子的记录。
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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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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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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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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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况不得作为种子:
非合格供应商的种子;
无质量合格证明;
品种和纯度检验不合格;
农场自留种子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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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批审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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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种子验收和检测记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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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CP体系在出口米制品“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安全卫生质量控制中应用的探讨
成颂平 汪凤祖
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25400
摘要:应用HACCP原理,针对出口米制品的农药、重金属残留等安全卫生项目,对出口米制品从水稻种植到加工出口“农田到餐桌”的整个工艺过程中分析出可能存在的危害及CCP点的具体控制方法,并制定出相应控制限值及HACCP计划工作模式,探讨针对性较强的出口米制品安全卫生控制措施,应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
关键词: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HACCP、米制品
0 前言
近年来,日本、欧盟等国对进口米制品的农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等安全卫生指标日益关注,强化了检测措施,在我国米制品出口企业面前高高树起一道技术贸易壁垒,使我国米制品出口屡屡受阻。
对于以米为主要原料的米制品而言,成品中可能含有的农药、重金属残留主要源自原料米。源自原料米从种植到加工出口全过程中各种途径的污染。
鉴于由原料米加工成米制品须经种殖、稻米仓储、大米加工、大米仓储、原料米供应商供货、米制品加工企业进厂检验验收、加工出口等多道环节,而每一道环节失控都存在污染的实际情况,米制品加工企业对原料米的控制仅从进厂检验验收这一环节进行控制是远远不够的。只有从“农田到餐桌”每一个环节都安全,才能保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
我们以江苏省某出口米制品加工企业为试点企业,以该企业加工的米粉为例,探讨HACCP系统在米制品从水稻种植到加工出口“农田到餐桌”的整个加工过程中的运用,并全过程进行危害分析,制定HACCP计划的工作模式。
材料和方法
试点企业:
选择一家规模化生产企业作为试点单位。进行全过程控制试点的企业还须具备:
1、达到GMP要求、在国内具有代表性、有参加研究的积极性;2、已引入HACCP体系、GAP等体系原理建立安全卫生质量保证体系;3、企业原料米来自固定的经考核合格的供应商(米厂);4、供应商有配套的经考核合格的种殖基地;5、三方的利益关系通过合同约定,都与安全卫生要求挂勾,并已制订了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溯源规程。
试点企业基础程序的准备:对米制品加工企业而言,HACCP体系的有效建立和实施必须建立在严格的GMP和合理的SSOP之上。水稻种植基地和原料米供应商也必须建立与米制品企业配套的针对安全卫生项目的控制和防污染措施。
1.2、分析方法
按照HACCP体系原理和程序,会同稻谷种植基地负责人及植保人员和品管人员、原料米加工厂品管和供销人员、米制品加工企业生产、质控、检验、供销等部门人员组成HACCP工作组。将原料米种殖、稻谷仓储和加工、原料米加工、原料米运输等环节作为试点企业加工产品的前道生产工序进行危害分析和控制。小组负责制定、修改和验证HACCP计划,监督HACCP计划的实施,并对各单位人员进行培训等。?
结果
2.1 出口米粉产品描述:
产品为米粉与淀粉的混合粉。特性:粉末状,水份14.0--14.5%,主要原料为大米,辅料为淀粉,不添加其它辅料和食品添加剂,原辅料进厂前经过安全卫生检验,合格后使用;产品要求:农残、重金属、添加剂等安全卫生指标符合进口国要求;预期用途为米制品如米果和糕点的半成品;包装类型及材料:PE材料/集装袋包装;在常温下的保存6个月。贮存要求:通风、阴凉、干燥。
2.2 描绘生产工艺流程图并现场验证:
深入水稻种植基地和原料米供应商及米制品企业,观察从水稻种植到加工出口全过程,分三个部分共同绘制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图所示),并对流程图进行现场核验,以免遗漏关键环节。
种植基地部分:选择种植基地—选种—浸种育种—大田插秧—植保产品管理--大田管理和植物产品使用—--稻谷收割—晒干或烘干--
米供应商部分:—稻谷运输--稻谷库存—大米加工—大米贮存和自检--大米运输--
米制品企业部分:—米制品企业原料米验收—原料米暂存—大米磨粉—混粉—成品检测—储存出口。 ↑
淀粉验收----淀粉储存----
2.3 危害分析:
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图,通过对水稻种植到加工出口全过程、各环节种植、加工环境和最终产品安全卫生要求等,对可能导致最终产品(米粉)安全的生物性的、物理性的、化学性危害的各个环节进行分析,列出了潜在的危害清单,并对潜在的危害进行详细的评价,识别和确认各种可能发生的危害,尤其是进口国关注的农残、重金属残留等安全卫生项目,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出口米粉危害分析单(见表1)
米粉危害分析单(表1)
企业名称:XXX公司 产品名称:米粉与淀粉的混合粉
企业地址:XXXXXXXX 储存方法:常温,密封
预期用途:米制品加工的原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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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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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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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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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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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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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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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本工序被引入、控制或增加的潜在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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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的食品安全危害是否显著?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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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3栏的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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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用于显著危害的预防措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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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步骤是关键控制点还是操作性前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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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择种植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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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的危害
病原菌和寄生虫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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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茬种植导致土壤中含有病原菌和寄生虫等。选择无污染的地区;后道加工可以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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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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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的危害
重金属污染、农药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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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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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灌溉用水或周边环境污染或前茬种植导致重金属污染、农药污染;选择地块不当,与其它作物无有效隔离带,使收获时产品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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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基地时要进行土壤、灌溉用水的检测。检测合格用于作为基地。
按照检验检疫部门基地备案的要求选择合格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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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性前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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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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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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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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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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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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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浸种育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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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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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的危害
重金属污染、农药污染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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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GAP要求和基地备案要求可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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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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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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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田插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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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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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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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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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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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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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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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植保产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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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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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的危害
重金属污染、农药污染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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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保产品管理如采购保管等不按规程操作,导致使用过程易造成稻谷农药、重金属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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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GAP规程或基地备案的前题条件;后道大田管理使用时按工艺规程操作可以清除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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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性前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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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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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田管理和植保产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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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的危害
细菌、病虫引入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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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生长过程中管理不当造成病原菌滋生、害虫繁衍;
严格按照GAP规程或基地备案要求操作;后道米制品加工时可以清除。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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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的危害
重金属污染、农药污染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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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农药使用过程、灌溉过程、大田管理过程不按规程操作导致农药和重金属污染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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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负责人负责本环节。严格按照GAP体系(符合GB/T20014.4-2008
GB/T20014.3-2008
GB/T20014.2-2008
中关于大田管理和植保产品使用的要求)和基地备案要求操作。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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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理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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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稻谷收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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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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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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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的危害
重金属污染、农药污染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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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有非基地的稻谷导致有农药和重金属残留的稻谷污染。基地和原料米厂对收割环节负责,包括收割设备的清洁防污染。
|
|
否
|
|
物理的危害
金属碎片、石子等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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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割过程混入;按工艺规程操作可以控制,后道工序可以消除。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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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晒干或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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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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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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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的危害
农药、重金属污染残留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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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有非基地的稻谷导致农药、重金属污染;基地和原料米厂对该环节负责,包括设备的清洁防污染。
|
|
否
|
|
物理的危害
金属碎片、石子等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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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割过程混入;按工艺规程操作可以消除。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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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稻谷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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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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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化学的危害
农药、重金属污染残留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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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过程混有非基地的稻谷导致污染。
基地和原料米厂对该环节负责,包括车辆的清洁防污染。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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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理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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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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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稻谷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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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的危害
细菌的生长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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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含量低,微生物繁殖的概率不大。按工艺规程操作可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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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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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的危害
熏蒸剂和农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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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库贮存时用以熏蒸杀虫和仓库周边防虫害药物;混有非基地的稻谷导致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
原料米厂对该环节负责:按规程使用熏蒸杀虫和仓库周边防虫害药物;专库存放以防非基地稻谷的污染。
|
|
否
|
|
物理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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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大米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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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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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化学的危害
农药、重金属污染残留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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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过程混进非基地的稻谷导致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
原料米厂对该环节负责,主要是设备清洗防非基地稻谷的污染。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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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理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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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大米贮存和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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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的危害
微生物繁衍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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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不当导致微生物繁衍;消除方法:减少库存时间和完善库房条件。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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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的危害
熏蒸剂和农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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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库贮存时用以熏蒸杀虫和仓库周边防虫害药物。
贮存库混有其它大米导致农药和重金属残留。
抽样自检时,抽样方法、频率不当使检测没有代表性。
|
原料米厂对该环节负责:按规程使用熏蒸杀虫和仓库周边防虫害药物;专库存放以防非基地稻谷的污染;检测时抽样要有代表性,按标准和程序抽样
|
否
|
|
物理的危害
无
|
|
|
|
|
|
13、大米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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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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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化学的危害
农药重金属污染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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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环节人为地混有其它大米或运输环节车辆污染导致农药重金属污染。
原料米厂对该环节负责,
强化工作责任心。
|
|
否
|
|
物理的危害
无
|
|
|
|
|
|
14、原
料
米
验
收
|
生物的危害
细菌性病原体引入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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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稻谷在采收、晾晒、脱壳、装运过程中可能被污染;
1、后道有高温过程;
2、是原料性产品,作为米制品的原料,客户还有加热处理过程。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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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的危害
农残超出限量要求
重金属超出限量要求
黄曲霉毒素超出限量要求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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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稻谷种植环境、用药管理、储藏环境控制不当,可能会造成残留超标
2、溯源不清,而混进不安全原料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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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格供应商,每年定期评价;
2、提供合格证明(检测报告或承诺书);
3、验收环节按自检自控程序;
4、验收时检查米厂的记录(要求有相关溯源信息)进行溯源管理
|
是
|
|
物理的危害
金属碎片、石子等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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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的加工过程中可能引入。
后道有数道选米、筛选、粉碎过程能够保证最终产品中异物达到可接受水平。
|
|
否
|
|
15、原
料米
暂存
|
生物的危害
细菌的生长
|
否
|
水分含量低,微生物繁殖的概率不大。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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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的危害
黄曲霉素产生
|
否
|
储藏环境控制温湿度,加强通风,产生黄曲霉素的可能性不大。
为防不同供应商的原料相混导致溯源不清,应分别存放;标识管理。
|
|
否
|
|
物理的危害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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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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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大米磨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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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的危害
细菌的生长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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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过程导致细菌生长。按工艺规程操作可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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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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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的危害
农残、重金属超出限量要求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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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过程因溯源、批次不清或内销外销产品混合加工导致农药重金属残留污染。
该公司产品全出口,不同品种原料使用不同专用生产线;并按设备清洗规程操作可以消除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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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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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淀
粉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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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的危害
细菌的生长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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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含量低,微生物繁殖的概率不大。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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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的危害
黄曲霉素产生
添加剂残留、农药重金属残留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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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无有效控制的淀粉存在添加剂残留、农药重金属残留的风险
储藏环境控制温湿度,加强通风,黄曲霉素产生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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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剂残留、农药重金属残留进厂时验收监测。(核查是否有国外出口商分析单;卫生证(进境口岸检验检疫局出具)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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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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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淀
粉暂
存
|
生物的危害
细菌的生长
|
否
|
水分含量低,微生物繁殖的概率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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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化学的危害
黄曲霉素产生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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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藏环境(温湿度)控制不当可能存在黄曲霉素的风险。但按照SSOP、OPRP可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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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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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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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9、混
合搅
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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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的危害
致病菌的污染
微生物的繁殖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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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清洁消毒工作不当可能造成微生物污染。
但按照SSOP操作OPRP-接触面的清洁消毒可以控制。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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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的危害
食品添加剂
|
否
|
加工过程不使用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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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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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成品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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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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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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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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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方法、频率不当使检测没有代表性。
按年度检测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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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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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储存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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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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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的危害
农残、重金属超出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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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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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源不清会造成农残、重金属超出限量。严格执行溯源程序执行可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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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理的危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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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关键控制点的确定:
HACCP计划的重点在于分析危害的可能性,对水稻大田栽培到米制品加工出口的各环节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不合格发生,克服传统农业技术管理(包括土壤、环境、水和植被控制)和生产加工中存在的不足。在编制HACCP体系文件及相关支持性文件时,应明确重点,既不能把每一个环节都列为CCP,又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危害,否则会使HACCP计划异常庞大而复杂,难以操作。
危害主要有三种:
(1)生物危害,如农产品在种植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虫害包括虫卵、微生物病害;加工过程可能出现的细菌生长繁殖。
(2)化学危害,如种植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农药(如异稻瘟净、甲胺磷、敌敌畏),重金属(如镉)等;加工过程可能产生的添加剂残留、真菌毒素的产生等。
(3)物理危害,如碎玻璃、金属异物等;
根据HACCP原理,通过分析、筛选,对出口米粉从种植到加工全过程中最终确定3个关键控制点。分别为:大田管理和植保产品使用、原料米收购、淀粉收购。
2.5建立关键控制点的关键限值
2.5.1 大田管理和植保产品使用:作为种植过程农药和重金属污染的关键控制点。建立关键控制点须引入GAP和检验检疫部门基地备案内容。基地负责人负责本环节。严格按照GAP规程(符合GB/T20014.4-2008、GB/T20014.3-2008、GB/T20014.2-2008中关于大田管理和植保产品使用的要求和检验检疫部门基地备案要求操作。
2.5.2 原料米收购:作为农残、重金属、黄曲霉素超标等安全卫生控制的关键控制点,也是米制品企业自检自控措施中重要一环。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控制:来自合格供应商;供应商每批提供合格证明和溯源材料;供应商提供农药重金属等项目的检测报告(来自合格供应商);工厂每批进行检测。
2.5.3 淀粉收购:作为进口淀粉农残、重金属、黄曲霉素、食品添加剂等安全卫生控制的关键控制点。控制措施:具备国外出口商索取分析单和进境口岸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卫生证才能入库。
监控程序和纠偏程序:通过查阅资料、试验摸索,并结合企业多年的生产经验和实际情况,对已确定的CCP建立相应的关键限量、监控程序和纠偏程序。?
建立验证程序:通过验证、审查和检验,确定HACCP体系是否正确有效地运行。验证程序包括对CCP的验证和对HACCP体系的验证。?
2.6 制定HACCP计划(见表2)
“选择种植基地”和“植保产品管理”属于操作性前提方案。选择种植基地依据选地的原则,参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农业灌溉水质标准GB508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确立关键限值,限值为上述标准的控制值;植保产品管理方面,须严格按照GAP规程和基地备案要求操作。以上二条是HACCP体系危害分析的前题。
HACCP计划表(见表2)
HACCP计划表(表二)
公司名称:XXX公司 产品名称:米粉与淀粉的混合粉
公司地址:XXX 销售和储存方法:半成品出口、常温下保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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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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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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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
|
7
|
8
|
9
|
10
|
关键
控制点
|
显 著
危 害
|
每个预防措施关键限值
|
监 控
|
纠偏措施
|
验 证
|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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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 象
|
手段
|
频 率
|
人 员
|
||||||
大田管理和植保产品使用CCP1
|
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
|
符合GB/T20014.4-2008
GB/T20014.3-2008
GB/T20014.2-2008
中关于大田管理和植保产品使用的要求。
符合检验检疫部门基地备案要求。
|
GAP文件、基地备案材料;
大田的硬件条件是否与文件要求配套;
相关运行记录;
|
日常监控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
每个基地
|
基地植保员、米厂品管部门
|
不符合检验检疫部门基地备案相关要求和不满足GAP体系中相关要求的不得收购用于原料米的加工。
|
1、审核大田水稻管理制度、检查运行记录;
2、收获入库存放前进行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指标检测。
3、该工作由基地植保员、米厂品管部门共同完成。
|
大田管理运行记录
|
原料米
收 购
CCP2
|
农残、重金属、黄曲霉素超标
|
来自合格供应商;
每批合格证明和溯源材料;
农药、重金属等项目检测报告(来自合格供应商);
工厂自检项目每批检测合格
|
是否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的合格证明和溯源记录;
检测报告;
抽样检测
|
审阅
|
每批
|
米制品厂原 料
验收员
|
下列情况拒收:
1、非合格供应商的原料;
2、无合格证明和溯源材料;
3、无原料米检测报告;
4、工厂检测不合格。
|
每批审核记录;
每年抽取不同合格供应商的原料米至少送官方检测1次;
溯源和召回演练覆盖种殖到加工出口全过程。
|
原料米验 收记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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淀粉
收购
CCP3
|
农残、重金属、 黄曲霉素、食品添加剂
|
国外出口商分析单;
卫生证(进境口岸检验检疫局出具)
|
分析单、卫生证
|
审阅
|
每批
|
米制品厂原 料
验收员
|
拒收无分析单、卫生证的淀粉。
|
每批审核记录;
每年对淀粉至少送官方检测1次
|
淀 粉
验 收
记 录
|
签署/日期:
|
3、实施HACCP体系
对确定的关键控制点的监控,主要是针对关键限值、确定监控的对象、方法、设备、频率和监控人员。
其中CCP2“大田管理和植保产品使用”监控通常采用的方法由两个方面实现:
日常监控:依据制度、规定、程序,每天将生产情况、投入物资、作物的生长状况等记录在生产日志上,管理人员定期现场检查,确保监控的有效性。
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农场GAP内审员、咨询老师和技术专家对该控制点和农场的GAP体系进行审核,基地负责人亲自主持管理评审、评价GAP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根据作物的生长情况和当时的环境、条件对关键控制点进行监控,若发现关键限值偏离时,分析原因,并及时采取纠偏行动及纠正措施。如采收产品前最后一次施用农药时,必须严格控制农药的施放量并根据农药的降解周期确定施用的时机。当发现超出关键限值时必须采取纠偏行动及纠正措施,包括推迟采收果实的时间等。
4、讨论:
会同米制品加工企业、原料米供应商、水稻种植基地三方人员组成的HACCP小组通过对从水稻种植到出口加工全过程应用HACCP体系效果的研究和观察,有一些初步的体会。将研究的进展情况向大家汇报,目的是希望通过努力,探索HACCP在米制品的应用。
4.1从危害分析单中可以看出:原料米从种植到加工出口全过程中涉及多个企业(原料米种植农场或行政区域、原料米供应商即大米加工厂、米制品加工企业)、多个环节,各个环节都有危害污染的可能。
因此,各个环节中的企业都要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文件,针对每个环节参照SSOP文件样建立控制措施。各个环节中的企业各司其职,使整个工艺过程都有责任人。
原料米种殖基地对原料米供应商负责,管理大米种植环节,从种子、育苗、移栽、大田管理、采收到运输的全过程实施安全卫生控制措施,按合同要求将种殖的稻谷全部交原料米供应商;原料米供应商对米制品加工企业负责,负责将收购的稻谷专库储存,对大米加工、包装、储运的全过程实施安全卫生控制措施,并负责对种殖基地的监督管理;米制品加工企业对原料米验收和加工出口各环节负责,并负责考核和管理原料米供应商和种植基地,将合格的原料米供应商和种殖基地名单交检验检疫机构备案。
4.2溯源体系是维持全过程HACCP体系运行的重要因素:如米制品厂是一个米供应商供货,并全部来自一个基地,则该企业的溯源体系比较容易建立。但如果原料米来自几个米供应商和来自几个基地,则该企业的溯源体系必须三方建立一个统一的溯源程序和统一的溯源编号,才能确保全过程HACCP体系运行。
4.3建立全过程HACCP体系,虽然由米制品加工企业、原料米供应商、水稻种植基地三方人员组成,但米制品加工企业对原料米供应商、水稻种植基地进行合格供应商评定(即第二方认证、监督审核)和年度验证是保证体系运行的关键。将原料米供应商、水稻种植基地的各个环节作为食品链的一个部分或作为米制品加工的前道车间管理,建立自检自控体系。
米制品加工企业确定合格原料米供应商时,进行第二方认证日常监管时重点检查5个方面的控制措施:1、米厂的硬件基础和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2、米厂对原料米的检测;3、防污染措施;4、溯源体系运行;5、米厂对基地的管理是否有效。检测验证方式:在米制品加工企业原料库中,对每个米厂的原料米抽样检测农药、重金属残留。
其中,检查原料米供应商对基地的管理重点检查以下4个方面的控制措施:1、基地条件;2、种子检测;3、农药控制;4、防污染措施。检测验证方式:在原料米加工厂单独存放的每个基地的库房中抽样检测农药、重金属残留项目。
5、结束语:
确保食品安全,需要从源头抓起。怎样将HACCP体系的控制重点前移,对作为原料的农产品进行控制,以达到食品安全的目的,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通过近二年多对米制品从种植过程到加工出口全过程应用HACCP体系的实践,有一些体会,但HACCP体系在米制品的应用研究上还需做大量的工作,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支持和帮助。
对米制品企业而言,建立HACCP体系时应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针对进口国关注的敏感安全卫生项目,将HACCP体系前伸。本次探讨过程中,重点针对目前出口米制品遭遇的农残、重金属残留指标要求,探讨中可能疏忽了其它风险的分析,敬请同行批评指正。不同米制品从种植到加工出口全过程进行危害分析有不同的结果,各自制定出适合本企业自身的HACCP计划,以达到米制品的安全生产,使我国米制品管理水平更上一个新台阶。
6、参考文献:略
第一作者:成颂平 性别:男
工作单位: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职务/职称:副科长/工程师
学位:农学学士
研究方向:食品安全。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