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云民 王忠宽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摘要:本文运用HACCP基本原理,对供港中猪生产过程中涉及药残的所有因素进行全面分析,找出影响药残的关键控制点,通过监控药残关键控制点,对影响供中港猪药残的关键因素进行有效的预防、消除或降低到可接受水平,从而确保供港猪的安全。
关键词:HACCP,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
1前言
供港活中猪主要用作整猪烧烤,用于传统节日和重大聚会,是特殊的祭祀用品,同时也是风味独特的食品。供港猪业务作为内地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药残一直是困扰供港猪正常出口的一大因素。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供港猪规定,针对上海地区供港猪场的实际饲养管理情况,兽药、饲料供应情况,以及香港特区对药物残留的要求,探索上海供港猪药残控制的关键点和具体对策,对于做好供港猪的检验检疫,保证供港猪的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HACCP(Hazard Analysis Critical Control Point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作为一套保证食品安全的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其基本原理,我们对供港中猪生产过程中涉及药残的因素进行全面分析,找出影响药残的关键控制点,建立关键限值;通过监控药残关键控制点,对影响供港猪药残的关键因素进行有效的预防、消除或降低到可接受水平,确保供港猪的安全。通过实践与摸索,我们制定的供港猪药残关键控制点监控计划,在供港猪检验检疫监管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供港猪药残检出数从2008年4月中旬得到初步控制,本文就HACCP体系在供港中猪检验检疫工作中应用进行了初步探讨。
2供港猪生产流程图与危害分析
上海供港中猪为三元杂交,其父本为杜洛克,母本为长白和上海白猪等地方品种的二元杂交。出口标准为46-50公斤,生长周期为110-120日龄。
2.1供港猪生产流程图
①乳猪出生(0-7日龄)→②仔猪开食(7-25日龄)→③仔猪断奶(25-50日龄)→④转群→⑤育肥(50-120日龄)→⑥中猪出栏→⑦汽车运输→⑧深圳待检→⑨出口香港
2.2危害分析
根据供港猪生产流程图进行危害分析,影响供港中猪药残的因素主要是饮水、饲料、用药、疫苗。
2.2.1饮水
采用的是公共饮用水系统的自来水,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安全得到保证,对供港中猪的生长不造成危害。
2.2.2.疫苗
中猪免疫程序;15日龄支原体疫苗,25-30日龄猪瘟疫苗,35-40日龄伪狂犬疫苗,45-50日龄口蹄疫首免,55-60日龄猪瘟二免,70日龄口蹄疫疫苗二免。最后一次为70日龄口蹄疫疫苗二免,疫苗免疫后1个月一般不会对供港中猪造成药物残留。
2.2.3饲料
供港中猪育肥阶段使用的专用饲料来自3家备案饲料厂。不同品种的饲料添加的药物不同,在中猪育肥阶段只能使用中猪专用饲料,药残控制能得到保障,但是如果使用其他品种的饲料(喂错饲料,领错饲料),出口中猪可能误食含有药物的饲料,造成供港中猪药残超标。根据香港食环署《注射、口服及饲料添加型抗微生物药品停药期》[1]与农业部公告第168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2]要求,饲料添加的药物停药期最长的为35天,供港中猪出栏一般在110-120日龄,为确保停药期,控制后期中猪饲料(75日龄后中猪育肥阶段使用的饲料)是供港中猪药残关键控制点。
2.2.4药物
在育肥期间,对生病中猪用药未作标记并隔离、对群体预防用药与治疗用药后对相关猪圈、猪棚未作标记,可能造成有药残的中猪混入出口中猪,造成供港中猪药残超标。根据香港食环署《注射、口服及饲料添加型抗微生物药品停药期》与农业部公告第278号《兽药停药期规定》[3]要求,饲料添加的药物停药期最长的为35天,供港中猪出栏一般在110-120日龄,为确保停药期,监控75天后供港中猪用药情况是供港中猪药残关键控制点。
3供港猪药残关键控制点控制探讨
3.1供港猪药残关键控制点控制,见表1
表1 供港猪药残关键控制点控制计划
生产步骤/CCP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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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著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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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措施的关键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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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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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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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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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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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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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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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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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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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P1
育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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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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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日龄后使用的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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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猪专用配合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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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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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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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保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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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供港猪场使用的饲料由专人发放;兽医监督饲料的使用。
每月根据残留监控计划对饲料检测相关的兽药残留,残留监测不合格的饲料厂暂停供料,相关供港猪场暂停出口,调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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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残留监控计划:每月每家注册供港猪场监测供港猪尿样,半年监测饲料厂与猪场饲料一次。
2)每年对注册供港猪场进行年审,检查用料、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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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发放记录
饲养日志
残留监控检测数据
供港猪场年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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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日龄后用药的中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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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过的中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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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数量、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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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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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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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用药、预防用药由企业场长、兽医控制;按照用药规定,对生病的中猪转至隔离圈治疗,对群体用药的猪圈挂牌标示,上述中猪不作供港中猪。
每月根据残留监控计划对出口的供港中猪尿样检测相关的兽药残留,残留监测不合格的相关供港猪场暂停出口,调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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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在供港猪管理中建立HACCP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在良好兽医卫生规范的基础上,因此在供港猪场、饲料厂、检验检疫监管上必须完善规章制度并进行必要的硬件设施的改造,HACCP体系的运行才能得到保障。
3.2.1规范供港猪场管理
对《饲料配制与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兽医岗位职责》、《供港猪场药物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供港猪场饲养员岗位职责》、《供港猪场门卫岗位职责》、《场长岗位职责》、《供港猪场疾病防治制度》、《供港猪场日常卫生管理制度》、《供港猪场兽药及生物制品使用管理制度》、《供港猪场饲料及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供港猪场种猪引进管理制度》等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各饲养场在硬件上配备更衣室、浴室、引种隔离区、病猪隔离区、死猪处理池等。不定期对各饲养场疫病防治、消毒、安全使用药物、《管理手册》的填写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实施抽查。
3.2.2加强饲料管理
从近几年残留监测的数据反映,饲料是造成药物残留的主要原因,因此加强饲料管理是我们今后的主要工作,选择符合要求的饲料厂作为指定加工供港猪预混料与配合饲料的合格供应方,以控制饲料中投入物的使用。督促饲料企业对生产设施的改造,防止饲料生产过程中的交叉污染;建立饲料原料验收机制,控制饲料原料的安全。
3.2.3加强药物管理
对于药物的控制应重点关注群体用药,即添加在饲料或饮水中的药物,防止由于群体用药不当造成药物残留。对于供港猪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药物,进行彻底清理,有选择的指定治疗药物、添加物的品种和厂家,其中对于群体使用的添加物建议实施专项检测,根据香港的要求分别检测是否含有违禁药物和高残药物,是否安全,确保心中有数;新的药物、添加物必须申报、并经我局实验室检测合格的方可使用。其次加强处方饲料的管理:处方饲料必须归口管理,以控制饲料厂对饲料中药物、添加物的添加,杜绝注册猪场直接与饲料企业的单向联系。
3.3加强年度药残监控工作
供港猪残留监控计划是实施供港猪药残关键控制的重要验证手段,为保证监控计划的有效性,我们对年度的残留监控计划实施动态管理。根据2007年度残留监控结果反馈情况,在 2008年度残留监控计划特别增加对供港猪75日龄使用的饲料和原料监测样品共152个,分别监测常用药物:四环素类药物、磺胺类药物、氯霉素。调整供港猪尿样检测项目,磺胺嘧啶调整为磺胺类(磺胺二甲嘧啶、二甲氧嘧啶、磺胺噻唑、磺胺氯达嗪、氨苯磺胺),泰乐菌素、林可霉素调整为大环内脂类(林可霉素、红霉素、吡利霉素、螺旋霉素、替米考星、泰乐菌素),恩诺沙星调整为氟化喹酮类(恩诺沙星、英氟沙星、沙拉氟沙星、丹奴氟沙星),羟氨苄青霉素、氨苄青霉素、苄青霉素、邻氯青霉素、双氯青霉素调整为青霉素类(青霉素G、阿莫西林、氨苄西林、头孢噻呋、头孢吡硫、双氯青霉素)。
3.3加强关键控制点监控人员的培训。供港猪场人员素质比较差,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兽医,因此加强对药残关键控制点人员的培训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监控关键控制点的人员必须熟悉监控的要求,发生偏差后如何纠偏,并认真做好记录,在发生药残时及时进行追溯。
参考文献:
[1] 外经贸贸农出函[2002]90号《关于转发供港活畜常用兽药停药期资料的通知》
http://wms.mofcom.gov.cn/aarticle/zcfb/d/o/200208/20020800038771.html
[2]农业部公告第168号
http://www.agri.gov.cn/zcfg/bmgz/t20060123_540610.htm
[3]农业部公告第278号
http://www.agri.gov.cn/blgg/t20030611_90514.htm
作者:
肖云民(男,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任科员,大学本科)
原文下载: 《供港中猪药残关键控制点初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