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业务督察,是对业务部门、业务人员的业务活动的监督与纠正,是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业务工作部门按照要求抓好落实的一种工作方法。在单位的业务管理和运作中,如何真正发挥业务督察工作的有效性和实效性,如何强化重点工作的管控,切实发挥业务督察工作在推动规范业务管理、防范业务风险、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作用。本文尝试将源于生产企业的HACCP体系应用于业务督察工作中,探讨其实施的可行性。
关键词: HACCP 原理 业务督察 应用
2015年3月26日,在全国检验检疫业务督察工作座谈会上,质检总局副局长张沁荣强调,适应经济新常态使业务督察工作面临新挑战,全面依法治国对业务督察工作提出新要求,全面深化改革给业务督察工作带来新任务,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业务督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挥业务督察工作的监督作用,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为建设法治质检保驾护航。检验检疫业务工作质量问题一直是被重点关注的,领导重视、群众关心、可以说是涉及保国安民的重要问题。在单位的业务管理和运作中,如何真正发挥业务督察工作的有效性和实效性,如何强化重点工作的管控,切实发挥业务督察工作在推动规范业务管理、防范业务风险、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作用一直是大家讨论的话题。HACCP体系作为对食品生产和加工等过程进行安全风险识别、评价和控制的一种系统管理方法,已经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应用。本文结合检验检疫业务督察工作实际,尝试将源于生产企业的HACCP体系应用于业务督察工作中,探讨其实施的可行性。
1.业务督察与HACCP体系的区别与联系
《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督察管理办法》对检验检疫业务督察进行了明确定义:是指对检验检疫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检验检疫业务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以及本部门相关制度的符合程度、执行水平和实施效果等进行的监督、检查和评价的过程。
HACCP是控制食品危害的一种预防性体系,是用来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有效方法。HACCP体系是通过识别、评估食品潜在的安全危害,建立预防控制措施并实施监控,从而达到对食品安全危害的控制目的。
业务督察与HACCP体系虽然应用的领域不一样,但就管理模式上都是遵循“PDCA循环”(即计划、执行、检查、处置)的管理原则,都是通过采用“过程”方法进行管理;提倡管理者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全员参与;强调监视测量;并要求对质量记录、文件和数据进行控制管理等。
2.HACCP体系在检验检疫业务督察工作中的应用
2.1危害分析
危害分析是HACCP体系的基础,也是建立HACCP计划的第一步。危害分析是一个过程,是收集和评估与食品有关的危害的信息,从而确定必须在HACCP体系中加以控制的显著危害的过程。企业应根据所掌握的食品中存在的危害以及控制方法,结合工艺特点,进行详细的分析。
业务督察主要关注的是业务行政行为的监督与纠正,重点也就是业务部门、业务人员的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业务督察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合法性检查 ,关注重点是业务相关活动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的符合性;二是合规性检查,关注重点是业务相关活动与单位及其内部部门相关制度、规范性文件、内部管理和控制要求、业务作业指导规范等的符合性;三是业务工作质量评估,对业务相关工作的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估和评价。
2.2确定关键控制点
关键控制点是能进行有效控制危害的加工点、步骤和程序,通过有效地控制---防止发生、消除危害,使之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
对于业务督察来说,确定关键控制点也就是确定业务督察要点。业务督察要点首先要根据业务督察的依据及目的来制定。业务督察的依据是与检验检疫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以及本部门相关制度,目的是保证依法行政和提高检验检疫业务工作质量、执法水平、行政效能。其次,还要根据督察的性质来定。业务督察包括综合性业务督查、专项业务督察、日常督察等,还可与内部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体系审核等结合开展。综合性督察是指组织开展的涉及所有或绝大部分单位的、综合性的全面业务工作质量检查;专项督察,是指按质检总局要求和单位业务重点,由业务督察部门组织开展的、涉及某项业务工作或部分业务部门的专项业务工作质量检查;日常督察,是指单位业务督察部门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电子抽查、随机检查、突击调查等方式开展的随机工作质量检查。
2.3确定关键限值
关键限值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应该合理、适宜、可操作性强、符合实际且实用。如果关键限值过严,即使没有发生影响到食品安全的危害,就会要求采取相应的纠偏措施;如果过松,又会造成不安全的产品流转到用户手中。
说起关键限值,又回到了业务督查的重点检查内容上,即业务部门、业务人员的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业务督察对于业务工作质量的控制,在原因可以接受,且并未导致质量事故的情况下,也不是死板不可通融的。如因工作不认真,造成的单据填写不完整。例如报检单中未填写联系人;《送样联系单》未填写“生产厂家”;《原始检验记录》未填写“存储地点”;《消毒效果评价表》未填写“处理重量或面积”等,都是可以原谅,且易改正的。但如果是原则性很强的,如对涉及的业务工作,未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或工作程序;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或内部业务质量控制要求实施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如产品抽样数量不符合要求,未取得监管资格擅自开展工作的,分类管理企业产品未按规定频率检验等违反检验检疫监管要求的问题,就已经超出了关键限值的范围。业务督察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行为,需要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的,依据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由此可见,业务督察对于加强对国家局、河北局法律、法规、业务规范性文件等的学习培训,确保各项工作执行到位,增强一线业务人员依法行政、“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律授权必须为”的理念有着很大的引导作用。
2.4建立监控程序
监控:实施有计划的一定顺序的观察和测量,以评价一个过程、点或者程序是否处于受控之中,并且准确地记录以供将来验证使用。监控的目的:一是跟踪加工或操作的过程,识别失控的趋势以采取加工调整;二是查明何时失控,以采取纠正措施;三是提供过程控制的记录。一个监控系统通常是由四个要素组成的,即监控什么、方法、频率和监控人员。
业务督察的依据包括与检验检疫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重点检查业务部门、业务人员的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业务督察包括综合性业务督查、专项业务督察、个案调查等,还可与内部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体系审核等结合开展。督察过程可采取单证检查与现场验证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包括自查、抽查、互查、集中检查等形式。
在《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督察管理办法》中对业务督察人员有明确的要求:一是具备两年以上督察业务的工作经验或相关业务培训,熟悉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二是正式在编人员,工作细致严谨,组织纪律性强;三是能够独立从事检验检疫业务督察工作。
2.5建立纠正措施程序
确立经监控认为关键控制点有失控时,应采取纠正措施。纠正措施一般包括两步:一是纠正或消除发生偏离关键限值的原因,重新加工控制;二是确定在偏离期间生产的产品,并决定如何处理。采取纠正措施,包括产品的处理情况,应加以记录。
业务质量无小事,时刻关系到“国门”与“厂门”的安全。为此被检查部门对业务质量问题需要进行全面的分析,从工作制度、工作程序、执行落实等方面深入查找原因,确定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应进行逐项分解,落实到人,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问题分析和整改应当避免对发现的问题简单改正的片面做法,要举一反三,并对其它可能出现相同或类似问题的领域进行检查,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对整改效果进行自我评估,确认所有问题是否全部得到有效控制,保证整改的有效性。
2.6建立验证程序
用来确定HACCP体系是否按照HACCP计划运转,或者计划是否需要修改,以及再被确认生效使用的方法、程序、检测及审核手段。验证是HACCP体系较复杂的原理之一,然而适宜的制定和实施验证是HACCP计划成功实施的基础。
业务督察工作中对于发现的,经确认的业务质量问题,被检查单位会向业务督察组提交整改报告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业务督察组或是上级检查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还会进行现场验证,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确认,并提出验收结论。
验证对于HACCP体系的实施成功与否很关键,同时对于业务督察工作来说也是不断的总结经验,完善提高的一个好的工作程序。因为不论是年初单位业务督察方案还是计划的制订都不可置否的受到了人为因素的影响,受制于人的经验,能力、知识水平等,所以随着业务督察工作的不断开展,验证工作可以提高业务督察方案、计划以及实施与现实工作的贴合度,更好的完善工作机制,防范业务风险和提升业务质量管理水平。
2.7建立记录保持程序
文件以及记录是一个成功的HACCP体系中的重要部分。准确的记录为HACCP体系按计划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有效地运行提供了证明,也为不断总结、持续改进提供了有用的数据。HACCP体系记录包括:一是关键控制点监控记录;二是纠正措施记录;三是验证活动记录;培训记录;卫生控制记录及其它预防控制措施记录。
业务记录是业务工作的痕迹,是业务质量好与坏的直接体现,业务督察工作选取的检查样本应具代表性,并结合风险分析,对检验检疫业务数据、业务单证、进出口企业监管档案、实验室检测记录、被监管企业等有关内容进行科学、合理的抽样。同时业务督察过程应当做好记录,督察记录应当完整、叙述清晰、结论明确,留存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可进行复核。
记录是工作的痕迹,是评价单位管理水平及个人能力的直接依据,工作的好与坏,业务督察也不是凭空说话,必须要有各种记录材料,数据等的支持,只有平时工作做好了,工作目标的达成就是水到渠成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