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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菌株的管理和使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2-15
核心提示:微生物实验室菌株管理及使用菌株是微生物实验室检验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生物资源,常用于培养基验收、试验对照、人员培训考核、
 微生物实验室菌株管理及使用

菌株是微生物实验室检验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生物资源,常用于培养基验收、试验对照、人员培训考核、方法确认等方面的质量控制。因此为了确保工作菌株的生物特性和纯度、实现工作菌株方便快捷的使用及溯源,菌种的相关管理工作在微生物实验室就显得尤为重要,按统一操作程序制备的菌株是微生物试验结果一致性的重要保证。今天小编就“微生物实验室菌株管理及使用”主题和大家做一个交流分享。



 

1


菌株管理及相关概念



 

1.1
几个概念

标准菌株:即0代菌种,是指从官方菌种保藏机构获得并至少定义到属或种的水平的菌株。实验室的标准菌株应有明确来源。

标准储备菌株:从国内或国外菌种保藏机构获得的标准菌株经过复活并在适宜的培养基中生长后,即为标准贮备菌株。

储存菌株储存菌株通常从冻干或超低温保存的标准储存菌株进行制备。

工作菌株标准储备菌株或储存菌株经继代培养后得到的菌株。工作菌株不可替代标准菌株。

标准培养物标准菌株、标准储备菌株、工作菌株的统称。

商业派生菌株即用型与标准菌株所有相关特性等效的可以溯源的商业衍生物。常见的有定量工作菌株。

 

 

1.2
标准菌株的获取

 

药品微生物检验用的试验菌应为有明确来源的标准菌株,或使用与标准菌株所有相关特性等效的可以溯源的商业派生菌株。

 

标准菌株应来自认可的国内或国外菌种保藏机构。中国药典2020版以及国标中涉及的菌株主要来自于两大菌种保藏中心:中国医学细菌保藏管理中心CMCC)、美国标准菌种保藏中心(ATCC)。

 

菌株购买前需根据实验室检测需求制定采购计划,经审批后,向认可的国内或国外的菌种保藏机构购买标准菌株。标准菌株到达实验室后,菌种管理人应检查其名称、数量以及每一支的完整性,同时将菌种的所有信息填写记录(包括菌种名称、编号、数量、代数、来源、接收日期、接收人等),并将其贮存在规定温度的冰箱里。

 

1.3
标准菌株的复苏、复壮和保存

 

标准菌株的复苏、复壮或培养物的制备应按供应商提供的说明或按已验证的方法进行。复苏、复壮应选择营养成分丰富且全面的培养基(例如:TSA/TSB/NA/NB/SDB/SDA等),一般不使用选择性较强的培养基;特殊的一些菌株在普通的培养基上生长不好,可能还需添加生长因子。

标准储备菌株应进行纯度和特性确认纯度确认包括:平板划线查看菌落形态、革兰氏染色、显微镜观察菌体形态等;关键特性确认可选择:特征生化反应确认、试剂盒鉴定、菌种鉴定仪鉴定等。需要注意的是,从开启、复苏、复壮到纯度和特性的确认,都应做好实验记录。

标准储备菌株保存时,可将培养物等份悬浮于抗冷冻的培养基中,并分装于小瓶中,药典建议采用低温冷冻干燥、液氮贮存、超低温冷冻(低于-30℃)等方法保存。低于-70℃或低温冷冻干燥方法可以延长菌种保存时间。菌种应设专人管理,菌种保藏的地点应采取一定的措施使非管理者不能轻易获取,例如加锁保管,双人保管等。

标准储备菌株可用于制备每月或每周1次转种的工作菌株。冷冻菌种一旦解冻转种制备工作菌株后,不得重新冷冻和再次使用。

从保藏机构获取的冻干菌种为0代菌种,每转接一次增加一代(1代是指将活的培养物接种到微生物生长的新鲜培养基中培养,任何形式的转种均被认为传代一次),工作菌株的传代次数应严格控制,不得超过5代,以防止过度的传代增加菌株变异的风险。

 

从标准菌株制备标准储备储备菌株流程(GB 4789.28-2013)

 

1.4
工作菌株的制备

 

工作菌株由储存菌株或标准贮备菌株制备,除此之外,还可以使用可以溯源的商业派生菌株。标准菌株如果经过确认试验证明已经老化、退化、变异、污染等或该菌株已无使用需要时,应及时灭菌销毁。

 


制备工作菌株流程图(GB 4789.28-2013)

 

1.5
实验室菌株管理

菌种必须定期转种传代,并做纯度、特性等实验室所需关键指标的确认,实验室应建立菌种管理(从标准菌株到工作菌株)的文件和记录,内容包括菌株的申购、进出、收集、贮藏、确认、转种、使用以及销毁等全过程。每支菌种都应注明其名称、标准号、接种日期、传代数,并记录菌种生长的培养基和培养条件、菌种保藏的位置和条件等信息。

 

有关微生物实验室菌株管理及使用涉及的相关法规如下,可供参考:

中国药典2020版《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

中国药典2020版《9204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

中国药典2020版《9205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控和控制指导原则》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CNAS-CL03-A001-2019《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在微生物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5-2009《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

GB 4789.28-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

GB/T 27405-2008 《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食品微生物检测》

GB 4789.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SN/T 1538.1-2016 培养基制备指南 第1部分 实验室培养基制备质量保证通则

SN/T 1538.2-2016 培养基制备指南 第2部分 培养基性能测试实用指南

SN/T 2660-2010 食品微生物实验室菌种保藏方法

 

2


商业派生菌株



商业派生菌株是标准菌株的商业衍生物,最常见的是定量工作菌株。在中国药典20159203指导原则里面有提到“药品微生物检验用的试验菌应来自认可的国内或国外菌种保藏机构的标准菌株,或使用与标准菌株所有相关特性等效的可以溯源的商业派生菌株”,也有关于可以使用合格的商品化菌株的描述“Cultures for use in compendial tests should be acquired from a national culture collection or a qualified secondary supplier”。随着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微生物实验室稳定、高效的需求,用于质控的商业化定量工作菌株的广泛应用定是必然趋势。


 

商业派生菌株要求相关特性与标准菌株等效,除此之外,还有关键一点就是“可以溯源”。微生物"溯源"通常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指程序、途径合法有序,来源和去向清晰可控;另外是技术层面的佐证,比如株水平的鉴定识别等。这两个层面互为补充支撑,以保证菌种准确无误、合法有效。

选择使用商业派生菌株时,建议做好实验室检测结果与标准菌株的差异分析和风险评估。综合评估之后,选择合适的商业派生菌株。


编辑:songjiajie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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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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