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变化及依据
增加了4 项指标,包括高氯酸盐、乙草胺、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
1、指标的新增应满足:
①在毒理学或人群健康效应方面有充分研究成果;
②在我国饮用水中普遍存在,通过饮用水途径暴¶的贡献率较高,浓度水平可能带来健康风险或对水质造成明显影响;
③具有可行和可接受的水处理技术或控制办法;
④具有成熟的水质检测方法。
2、新增乙草胺的依据:
①研究表明,乙草胺具有明显的环境激素效应,能够造成动物和人的蛋白质、DNA损伤,脂质过氧化,对低等脊椎动物、浮游生物、中小型环节动物表现出较强的急性毒性;
②乙草胺作为一种新型除草剂,近年在我国使用量逐渐上升;
③研究表明,在我国饮用水中有较高的检出率;
④有成熟、可靠的检测方法。
3、新增高氯酸盐的依据:
①研究表明,高氯酸盐与甲状腺疾病有相关性;
②WHO导则第四版第一次增补版中增加了饮用水中高氯酸盐的限值,为0.07mg/L;
③高氯酸盐是火药、烟花的主要原料,我国部分地区饮用水中存在高暴¶情况;
④有成熟、可靠的检测方法。
4、新增2-甲基异莰醇及土臭素两指标的依据:
①两指标都为原标准资料附¼中规定指标;
②藻污染暴发可导致2-甲基异莰醇及土臭素的产生;
③两指标嗅ζ阈值低(10 ng/L),超过限值可导致饮用水产生令人极为敏感的臭ζ;
④我国湖泊、水库等在藻类繁殖季节部分水体中2-甲基异莰醇及土臭素浓度超过10 ng/L;
⑤具有成熟、可靠的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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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了13项指标,包括耐热大肠菌群、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以CN计)、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1-三氯乙烷1,2-二氯苯、乙苯;
指标的删除应至少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之一:
①在我国饮用水近年的检测/监测中δ检出或δ超标;
②已在我国禁用五年以上的化学物质;
③通过饮用水对人体健康影响相对贡献率小于1%的指标;
④具有可替代性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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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了3项指标的名称,包括耗氧量(CODMn法,以O计)名称修改为高锰酸盐指数(以O₂计)、氨氮(以N计)名称修改为氨(以N计)、12-二氯乙烯名称修改为1,2-二氯乙烯(总量);
指标名称的修改应至少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之一:
①指标名称与现实情况存在ì盾;
②指标名称的表述不够明确。
据此将耗氧量名称改为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臭和ζ名称改为嗅和ζ,氨氮名称改为氨(以N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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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了8项指标的限值,包括硝酸盐(以N计)、浑浊度、高锰酸盐指数(以O₂计)、游离氯、硼、氯乙烯、三氯乙烯、乐果;
1、调整限值的指标应至少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之一:
①污染物健康效应有新研究成果的指标;
②有助于提升饮用水安全水平的指标。
2、氟化物原限值为1.0mg/L,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为1.2mg/L,现统一调整为1.5mg/L,限值调整依据:
①WHO建议将儿童氟斑牙患病率超过30%确认为公共卫生问题,我国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控制标准中也将8-12岁儿童氟斑牙患病率为30%作为是否达到控制标准的依据;
②现有流调表明,我国水氟含量≤1.5mg/L时人群总体氟斑牙患病率为27.85%,中、重度氟斑牙患病率合计为2.02%,满足30%的要求。
5、硝酸盐(以N计)取消了对地下水源可放宽的过渡性要求,调整依据:
①儿童为敏感人群,长期超标摄入硝酸盐可能导致儿童出现蓝氏婴儿症;
②离子交换、电渗析或反渗透法等水处理工艺可达到有效去除硝酸盐的目的,条件允许时也可采用水源勾兑的方法。
6、浑浊度调整为1NTU,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因水源与净水技术限制时,暂按3NTU执行的要求。限值调整依据:
①浑浊度在某种程度上与微生物有一定相关性;
②WHO指出为了确保消毒效果,浑浊度最好控制在1NTU 以下;
③现阶段我国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因水源与净水技术限制,暂时无法达到限值1NTU的要求。
7、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取消了原来当原水耗氧量>6mg/L时可放宽至5mg/L的过渡性要求,调整依据:
①高锰酸盐指数可反映水中有机物污染情况,具有一定的指示意义;
②鉴于我国现有的水质状况和水处理工艺的提升,臭氧活性炭等深度处理工艺对水中的高锰酸盐指数可达到很好的去除效果。
8、游离氯出厂水中余量限值从4mg/L调整为2mg/L,限值调整依据:
①为保证消毒效果,要求出厂水和末梢水必须保持一定余量,现有研究表明5mg/L及以下浓度水平游离氯不会对人体存在有害效应;
②鉴于氯消毒会产生副产物,在控制消毒效果的同时应控制消毒副产物的产生,因此本次修订将高限值调整为2mg/L。
9、氯乙烯限值从0.005 mg/L调整为0.001mg/L,限值调整依据:
①用药代动力学模型确定给药剂量的大鼠生物测试,基于10-5可接受致癌风险,推导出的氯乙烯限值为0.0003mg/L;
②考虑到检验方法灵敏度的局限性,将限值暂定为0.001mg/L。
10、三氯乙烯限值从0.07 mg/L调整为0.02 mg/L,限值调整依据:
①有研究发现新的健康效应(基于大鼠发育毒性研究,得出BMDL10为0.146 mg/kg/d),据此推导出限值为0.02 mg/L;
②检测方法灵敏。
11、乐果限值 从 0.08 mg/L调整为0.006mg/L,限制调整依据:
①保障水质对人体健康不产生毒性和潜在Σ险;
②乐果是一种常见的有机磷农药(小麦、棉花、蔬菜、瓜果等杀毒),分解时间为122天,易被植物吸收并输导至全株;
③少量的进入人体,对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造成影响。
增加了总B放射性指标进行核素分析评价的具体要求及微囊藻毒素-LR指标的适用情况;删除了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的暂行规定(见2006年版的第 4 章)。
增加了29项指标,包括钒、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敌百虫、甲基硫菌灵、稻瘟灵、氟乐灵、甲霜灵、西草净、乙酰甲胺磷、甲醛、三氯乙醛、氯化氰(以CN计)、亚硝基二甲胺、碘乙酸、111-三氯乙烷、乙苯、12-二氯苯、全氟辛酸、全氟辛烷磺酸、二甲基二硫醚、二甲基三硫醚、碘化物、硫化物、铀、镭-226;删除了2项指标,包括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 更改了3项指标的名称,包括二溴乙烯名称修改为1,2-二溴乙烷、亚硝酸盐名称修改为亚硝酸盐(以N计)、石棉(>10um)名称修改为石棉(纤维>10m); 更改了1项指标的限值,为石油类(总量)。
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文件为强制标准,文件代替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将于2023年04月01实施,这次修订是继1985后的第二次修订,通过此次修订,GB5749将更加完善、适用。
随着GB5749的发布,对应的生活饮用水检测规范GB/T5750-202X在早些时候也出了征求意见稿。此次标准升级,对饮用水中的消毒副产物、无机污染物、有机污染物等避不开的污染物质进行了更为严格规定和限制,完善补充了原来标准的不足与©洞,新标准的出台对提升了我国水质安全,保障水体整体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