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需要带入无菌室使用的仪器、器械、平皿等一切物品,均应包扎严密,并应经过适宜的方法灭菌。
4.2.2 待检样品在检查前,应保持外包装完整,不得开启,以防污染。4.2.3 进入无菌室后,随手关好门,操作过程中严禁人员出入。
4.2.4 无菌操作应在超净台上进行,每次操作过程中,均应做空白对照试验样,以检查无菌操作的可靠性。检测过程严格按照检测规程进行,确保检测结果准确无误。
4.2.5 仪器、器械、平皿等物品需从传递窗口传入无菌室。
4.2.6 如有菌液或样品洒在超净台上,应立即用75%的酒精棉球擦拭干净,在消毒处理。
4.2.7 灭菌后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注明灭菌日期,高压灭菌物品可存放3天,过期不能再用,需重新包装灭菌。
4.3 清洗要求
4.3.1 带有菌液的吸管、试管、培养皿等器皿应浸泡在盛有0.1%新洁尔灭溶液或其它消毒溶液的消毒桶内消毒。
4.3.2 凡带有活菌的物品,必须经消毒后,才能在水龙头下冲洗,严禁污染下水道。
4.3.3 操作完毕,台内物品全部取出并用消毒液喷洒消毒,用后的物品归位,垃圾带出无菌室,再用紫外灯辐照20分钟。
4.4无菌室的清洁消毒
4.4.1 无菌室应定期用适宜的消毒液灭菌清洁,以保证无菌室的洁净度符合要求。
4.4.2 无菌室应每月检查菌落数。在超净工作台开启的状态下,取无菌培养皿分别放置工作位置的左中右等处,开盖暴露15分钟后,倒置于36℃培养箱培养48小时,取出检查。100级超净台平板杂菌数平均不得超过1个菌落,10000级无菌操作间平均不得超过3个菌落。如超过限度,应对无菌室进行彻底消毒,直至重复检查合乎要求为止。
4.4.3 除每日进行清洁和使用前的杀菌之外,要根据空白样的检测情况,及时对无菌室进行彻底的熏蒸或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