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物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依法管理的计量标准,在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中起着重要作用,是技术仲裁工作中的标准尺度。结合自身管理和使用标准物质的实验室经验,对如何有效规范地管理好标准物质,进行了探讨。
标准物质一般用于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精密度,通过权威方法测定,或由多个高水平实验室协同定制,具有高度均匀、性能稳定和量值准确的特点。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依法管理的计量标准,在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中起着重要作用,是技术仲裁工作中的标准尺度。标准物质有着保存、复现和传递量值的基本特征,在确保测量结果时空上的连续性和可比性,确保测量结果的真实可靠性中具有着关键的作用。因而,对标准物质有效的管理,成为很多检测实验室最重要的课题。结合本人的实验室经历,对实验室标准物质的有效管理进行初步探讨。
标准物质(Reference Materials, RM)是具有均匀性和确定性的特性量值,用于物质赋值、校准仪器和评价检测方法或仪器性能的物质。
标准物质的选择有一套规范流程,需从标准物质的有效性、溯源性、不确定度、供应量和相关费用等多方面考虑。
有效性:标准物质的有效性与其稳定性相关,稳定性高的则有效性长,反之则有效性短。有效性是贮存过程中,标准物质可否继续使用的重要因素,实际工作时,需注意监测。溯源性:溯源性是联系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的重要参数。很多分析结果通过标准物质溯源。在标准物质选择过程中,需注意该标准物质能否证明其对国家标准的溯源性。
不确定度:不确定度决定于被测物质测量值间的分散度,购买的标准物质应明确注明其不确定度。通常不确定度越小越好,但同时应结合检测实际需要,实际成本,供应状况,以及标准物质的理化特性等多方面因素考虑。一般而言,不确定度越小的标准物质适用范围较窄。当然,不应选用标准物质不确定度超出测量程序允许水平的。同时,为消除基体效应与干扰成分引起的系统误差,所选用的标准物质的基体应与处理材料尽量接近。
供应量:具有包装含量也是购买标准物质需要考虑的问题,因为通常标准物质一旦拆封,需尽快使用,不可重新保存。而对于瓶装气体类的标准物质,应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略有剩余,以免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最小称样量:不同生产商的最小称样量会有不同。最小称样量是保证该标准物质均匀性的重要条件,小于最小称样量的使用,会影响试验结果的可信度和准确度。
按ISO/IEC17025《测试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有关规定,购买标准物质时,应首选国家标准计量主管部门批准、颁布并授权生产的标准物质。仅当国产标准物质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求时,方才考虑购买进口标准物质,并应对经销商资质进行评估。
标准物质验收时,应有使用者和采购者同时在场。验收内容包括:标准物质的品种是否符合要求、数量是否足够使用、包装是否完好、标识是否清晰、证书是否齐全、是否在证书声明的有效期内。验收完毕,应按要求填写验收报告,并交由专人管理。对于进口的标准物质,应选取其中某几种成分,与国家认可的单组分标准物质进行对比,以确定质量符合要求。
标准物质的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存放要求,对于需要低温冷藏的,应考虑配备车载冰箱或者其他低温措施;钢瓶装气体,应使用金属链固定;易潮解物质需至于干燥器内;易燃易爆和剧毒等特殊标准品的运输还必须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标准物质的分类存放的应首先符合贮存要求,其次应便于查找,配置专用使用登记薄,列出使用清单和使用记录。在标准物质管理的验收、贮存、使用等所有环节,都必须确保其标签和记录的清晰、完整。标准物质的使用过程中,需有专人统一保管,对于超出有效期的,必须当即清理,不得继续使用。
标准物质需登记造册,并列出使用清单和取用记录。领用前,应先确认标准物质包装完好、外观无异常。领取时,严格登记领用品的名称、数量、库存量等信息,归还时也应登记详细信息。
标准物质的实际使用过程中,对于易变质的应做一次性使用;对于采用大包装的,因严格操作,只取出使用量,密封保存,并应注意防止污染和泄漏;对于可反复使用的,应定期校准。
根据CNAL/Ac01:2005、CNAL/Ac05:2003、CNAL/Ac06:2003的要求,在有效期内的标准物质,应进行期间核查。标准物质的核查,既是对标准物质稳定性和均匀性是否合规,量值是否准确的考察,也是对有效期内,标准物质的贮存方式是否恰当的考察。期间核查是邻近两次校准期间内的核查,以确定标准物质是否处于校准状态。主动及时地发现标准物质的异样,可以有效规避鉴定结果的风险。
核查计划:标准物质的核查计划包括:核查种类、核查频率、核查参数、核查方法、核查人员、核查标准及核查结果的判定。核查计划应经由实验室授权的有资质的人员编制,并经过审批。
核查方法:核查应从本实验室实际情况出发,要求简便易行且经济合理。可选择送有资格的校准机构核查;进行室间对比;不同或同一生产商不同批次的标准物质对比等;用一级标准品对二级标准品进行核查,或重新测试最近检定结果满意的样品等。
核查频率:核查频率由标准物质对检测结果影响程度决定。对于一次性使用的标准物质,无须进行核查。经常使用的,应提高核查频率,严格核查标准,很少使用的,可采取使用前核查。已有有效证据显示,某标准物质稳定性较好的,可采取购进时核查的方式,以降低实验室成本。实行定期检查,一旦发现标准物质结果可疑,可追溯到最近一次核查。稳定性差的标准物质,至少每半年核查一次。
核查结果:核查结果应以核查报告的形式出具,并经过授权的,有严格资质认证的人员进行评估,提出相关评估意见。
超出标准物质证书声明有效期的应视为失效;虽在有效期内,但受污染或产生泄漏的,应视为变质;虽在有效期内,但核查结果显示已有部分分解或产生异构体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可重复使用的标准物质,若不能回复原态,也应视为失效,做废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