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公司各品种微生物限度检验方法的验证。
◆目的
通过验证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药品的微生物限度的测定 。
◆职责
项目责任人:负责验证方案的起草及具体实施。
验证管理员:负责验证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管理。
QA现场监控员:负责验证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取样,确保结果的可靠性。
QC负责人:负责验证方案中检验方法的审核及按照规定的取样计划对标准检验操作程序的准确执行,负责组织实施。
QC检验员:负责验证方案的起草与参与实施,并对所测数据准确性负责。
质量部经理:负责验证方案及报告的审核和批准。
1.内容
1.1.概述
通过验证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药品的细菌、霉菌及酵母菌的测定;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药品的控制菌的检查。根据样品特性制订检验方法和检验条件,按制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根据验证结果判断是否符合验证标准。若符合,按验证的方法和条件进行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若不符合,重新建立制订检验方法和检验条件,再进行验证,直至验证结果符合设立的验证标准。
1.2.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方法的验证
当建立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时,应进行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方法的验证,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药品的细菌、霉菌及酵母菌的测定。验证试验可与供试品的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同时进行。
1.2.1.验证用菌株及菌种要求
大肠埃希菌【CMCC(B)44102】
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003】
枯草芽孢杆菌【CMCC(B)63501】
黑曲霉【CMCC(F)98003】
白色念珠菌【CMCC(F)98001】
大肠埃希菌为革兰氏阴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为革兰氏阳性菌,枯草芽孢杆菌为产芽孢杆菌,前述菌株作为细菌计数验证用菌株;黑曲霉为霉菌,白色念珠菌为酵母菌,作为霉菌及酵母菌计数验证用菌株。
验证实验所用的菌株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 (从菌种保存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0 代),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以保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