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在监督抽检的时候,如果被抽检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食品。但并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那是否可以在该单位进行监督抽检?
您好,答复如下: 一、根据《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第二条,现场抽样时,应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有进货查验记录、合法进货凭证等。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无法提供进货查验记录、合法进货凭证或产品真实合法来源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二、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风险监测、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中的抽样,不受抽样数量、抽样地点、被抽样单位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等限制。
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时间:2021-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