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ζ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7大类食品64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633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一、临汾市尧都区崔宁海鲜行销售的淡水鱼(活中华鲟鱼),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 二、太原市小店区红玉蔬菜店销售的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三、太原市小店区长中蔬菜经销部销售的豇豆,其中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四、长子县温凯副食批零部销售的韭菜,其中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五、襄垣县小渔棠火锅店销售的龙利鱼,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六、襄垣县百佳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橙,其中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七、长治市º州区小孔水果店销售的苹果,其中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八、稷山县稷峰曹静烟酒副食门市部销售的、标称运城市盛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蛋干(蛋制品),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九、万荣县裴庄万家购物广场销售的东范馒头,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