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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涉及肉制品、水果制品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8-19
核心提示: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1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涉及肉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用农产品......&#
 近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

1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肉制品、水果制品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用农产品

......

 

3批次

肉制品



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2

水果制品



不合格项目为:亮蓝、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2批次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

 

1批次

蛋制品



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4批次

食用农产品



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甲硝唑、灭蝇胺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长期食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防腐剂的用量。

甲硝唑

甲硝唑是硝基咪唑类抗菌药,对甲硝唑敏感的菌种有拟杆菌属、梭状芽孢杆菌属、产气荚膜梭菌、消化球菌属等。长期食用甲硝唑超标的食物,可能在人体内蓄积,产生消化道症状、神经系统症状、皮肤症状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甲硝唑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鸡蛋中检出甲硝唑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灭蝇胺

灭蝇胺是一种具有触杀功能的昆虫生长调节剂,干扰蜕皮和蛹化,对美洲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长期食用灭蝇胺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豇豆中灭蝇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保证豇豆收成和良好卖相,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酸价

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生干籽类中酸价(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3mg/g。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采购把关不严,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山梨酸又名花秋酸,多用其钾盐。其抗菌性强,能抑制细菌、真菌和酵母的生长,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山梨酸可参与体内正常代谢,几乎对人体无害。只要摄入量在食品安全限量范围内并不影响人体健康,如果长期大量服用,会对肝脏、肾脏、骨骼造成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再制蛋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造成食品中山梨酸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生产经营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亮蓝

亮蓝又名食用蓝色2号,属于水溶性非偶氮类合成着色剂,食品行业中适用于糕点、糖果、饮料等的着色。长期低剂量摄入,也存在致畸、致癌的可能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亮蓝在水果干制品中不得使用。检出亮蓝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企业为改善食品的感官性,提高市场价值滥用色素;也可能是为了掩盖食品的腐败变质滥用色素;还可能是企业掺假造假滥用色素。

编辑:songjiajie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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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不合格 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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