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10期通告,通报了糕点、饮料、餐饮食品、乳制品4大类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陕西大买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西安百佶盛贸易有限公司委托西安小二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趣多牌花样小麻花(五香芝麻味),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泾阳秦川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羊爵士牌纯羊奶粉,1批次复原乳酸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反映了食用油脂新鲜度和氧化酸败程度,一般来说过氧化值越高其酸败度越厉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造成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也可能是终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复原乳又称“还原乳”或“还原奶”,是把牛(羊)奶浓缩、干燥成为浓缩乳或乳粉,再添加适量的水,稀释成与原乳中水、固体物质比例相当的溶液。复原乳酸度是乳粉的主要理化指标之一。复原乳酸度偏高,会导致乳粉溶解性差,直接影响乳粉质量。乳粉复原乳酸度主要决定于生乳酸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19644-2010)中规定,复原乳酸度在乳粉中的限量值为7-14。T。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当,可导致生乳中微生物过量繁殖,从而使酸度上升进而使乳粉复原乳酸度升高。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杨凌佳家爱桶装水配送部销售的标称西安鑫博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西咸新区腾熤钢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咸阳溪缘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晨漉包装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汉阴县龙寨沟山泉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其他包装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西安新纪元萤初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冰鲜三文鱼(自制),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铜绿假单胞菌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桶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流通环节中,存放时间长,水桶多次循环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风险。 大肠菌群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如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中规定,大肠菌群标准值为n=5,c=2,m=10,M=102,单位为CFU/g。造成自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中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所导致。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喜红羊杂碎餐饮店销售的碗托,1批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毒性较低,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在餐饮食品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违规使用该添加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