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5期通告,检出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3大类食品8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与标签标示值不符、其他污染物。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双鸭山市家家乐购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虾爬子(虾蛄),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哈尔滨市宾县宾州鑫洋海鲜店销售的皮皮虾(虾蛄)、梭子蟹(其他海水蟹),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及其化合物均有一定的毒性,在人体内代谢缓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最大限量值为0.5 mg/kg。造成镉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水域中镉含量较高,导致鱼虾等对环境中镉的富集过多导致。 粉条检出食品添加剂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有1批次牡丹江龙江好日子东旺商贸有限公司南市街分店销售的、标称牡丹江市林口县恒福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粉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为含铝食品添加剂,俗称明矾,在部分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200 mg/kg。该批次产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的检测结果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是由于该批次产品包装标签标示为“不施加任何农药化肥和化学添加剂”,所以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标示要求。造成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者过度追求粉丝粉条的弹韧性而未按标签标示生产。 4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污染物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污染物问题,分别为牡丹江市西安区川江盛铁板料理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盘、餐杯,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七台河市桃山区老牌坊鱼豆花火锅店提供并使用的餐杯,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牡丹江市西安区宏姐串串香火锅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主要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被广泛使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是消毒餐(饮)具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由于餐(饮)具消毒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或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最终残留在餐(饮)具中。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