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9号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3批次。其中,7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问题。 抽检信息显示,有5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上升街18号2幢附1-8号赵远刚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沙坪坝区家悦家生鲜便利店销售的油麦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鲁能星城店销售的二荆条,啶虫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渝北区亲民生鲜经营超市销售的水洗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忠县好多利食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辣椒、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灭蝇胺是一种具有触杀功能的昆虫生长调节剂,干扰蜕皮和蛹化,对美洲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灭蝇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还有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云阳县凤鸣镇邓合明副食店销售的干山药,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綦江区美琪便民店销售的青小米辣,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是一种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长期食用铅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影响较大。铅(以Pb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蔬菜原料中铅含量超标,也可能是生产设备或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新鲜蔬菜中最大限量值为0.05mg/kg。镉(以Cd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长过程中富集了环境中镉元素。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