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1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6批次。 其中,4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朔州市平鲁区小刘瓜果蔬菜门市销售的绿豆芽,其中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相关规定;太原市万柏林区小张蔬菜经销部销售的韭菜,其中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孝义市凤伟蔬菜门市销售的无丝豆角,其中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朔州市平鲁区广鑫便利店销售的香蕉,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曾在豆芽生产中被广泛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常见的一种杀虫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克百威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克百威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噻虫嗪是一种全新结构的第二代烟碱类高效低毒杀虫剂,用于叶面喷雾及土壤灌根处理,其施药后迅速被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对刺吸式害虫如蚜虫、飞虱、叶蝉、粉虱等有良好的防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香蕉中噻虫嗪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 此外,还有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朔州市平鲁区海香瓜果蔬菜门市部销售的、标称山西新坊老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特制黄酒,其中氨基酸态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运城市盐湖区东郭老宁醋坊加工厂销售的、标称岚山根·运城印象老宁醋坊生产的老宁醋坊原浆小米醋,其中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氨基酸态氮是黄酒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黄酒中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口感越醇厚鲜美。氨基酸态氮是黄酒风味的一部分。氨基酸态氮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主要是由于黄酒发酵周期偏短或用于发酵的酒曲用量添加不当,造成黄酒中的酒体协调性欠佳影响口感。 总酸是食醋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一般而言,总酸含量越高说明食醋发酵程度越高,酸味越浓。总酸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食醋中总酸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未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还有可能是出厂检验把关不严。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