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17期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8批次,发现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等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中山市西区万泽辉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奋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味虾仔面(膨化食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中山市西区万泽辉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东旺食品厂生产的酱香土豆(膨化食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中山市恺发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加源顺食品厂生产的鸡肉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检出大肠菌群,是有被致病菌(如沙门菌、志贺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产品受到了来自原料、包材、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污染,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市场谭敏辉水产档销售的九节虾(海水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佛山市高明区沈扬华海鲜档销售的花螺,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佛山市顺德区毛钊恒水产品店销售的九节虾(海水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珠海市金湾区百亿鲜生鲜超市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倍硫磷是有机磷神经毒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豇豆中倍硫磷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5mg/kg。豇豆中倍硫磷超标的胺原因可能是种植户对施用农药的方式和时间无明确认识,盲目追求防虫等效果违规滥用农药,或者未严格执行休药期有关规定,从而导致蔬菜、水果中的农药残留超标。短期少量食用这些农药残留量超标的蔬菜,一般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大量食用可能会刺激肠胃,引起腹泻、呕吐,严重的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呋喃唑酮是一种硝基呋喃类抗生素,可用于治疗细菌和原虫引起的痢疾、肠炎、胃溃疡等胃肠道疾患。呋喃唑酮为广谱抗菌药,对常见的革兰氏阴性菌和阳性菌有抑制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将呋喃唑酮列为禁止使用的药物,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FDA也于2002年禁止了硝基呋喃类(包括呋喃唑酮)在动物性食品中的使用。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规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兽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牛、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佛山市顺德区肥仔原水产海鲜店销售的花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台山市台城陈伟权水产档销售的膏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蟹类中的限量值为0.5mg/kg。镉(以Cd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养殖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导致。 9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9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乳源瑶族自治县好又多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揭东任仕发食品厂生产的潮汕菜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东省逢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汕头市龙湖区家顺食品厂生产的潮汕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开平驿福百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江门市蓬江区荷裕盛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豉油王冲菜(酱腌菜)和香辣冲菜(酱腌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阳春市河西好好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阳春市松柏镇良友凉果厂生产的甜脆仁面和仁面糖,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阳春市潭水镇世纪哗联超市销售的标称广东青豪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富贵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门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开平东汇城店销售的标称普宁市创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伴边梅,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罗定市德辉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普宁市里湖新味食品厂生产的情人梅,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后为提高产品色泽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致。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长期食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酱腌菜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防腐剂的用量。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