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27期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9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荥阳市和润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焦作市甜美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楂汁果汁饮料,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30CFU/mL、150CFU/mL、130CFU/mL、140CFU/mL、130CFU/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CFU/mL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0CFU/mL;驻马店市驿城区宋泰圣副食品门市部销售的标称禹州市好运糖果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芝麻姜汁糖,菌落总数检出值为91000CFU/g、84000CFU/g、42000CFU/g、47000CFU/g、57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4CFU/g。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初始菌落数较高,或者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7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 7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平顶山市新华区苏三蔬菜行销售的1批次芹菜,噻虫胺检出值为0.1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4mg/kg;安阳市北关区果小妹儿食品店销售的1批次台芒(芒果),噻虫胺检出值为0.2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4mg/kg;吡唑醚菌酯检出值为0.1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平顶山市新华区伟冬四季蔬菜批发店销售的1批次大芹菜,甲拌磷检出值为0.1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kg;郑州福梧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菜豆角,噻虫胺检出值为0.1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kg;平顶山市新华区冬冬四季蔬菜批发商行销售的1批次韭菜,甲拌磷检出值为0.1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kg;平顶山市新华区士军调味商行销售的1批次辣椒,氟虫腈检出值为0.05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平顶山市新华区士军调味商行销售的1批次小白菜,甲拌磷检出值为0.1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kg。 吡唑醚菌酯是具有保护、治疗和传导作用的杀菌剂。会引起像推迟衰老、叶片变绿、对生物和非生物胁迫耐受性更好等生理效应,能更有效地利用水和氮、用于防治主要的植物病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唑醚菌酯在芒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甲拌磷为一种高毒的内吸性杀虫剂、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持效期较长等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拌磷在芹菜、韭菜、普通白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 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和一定的内吸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氟虫腈在辣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安阳市禾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郑州大裕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薯淀粉(食用甘薯淀粉)(分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47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漯河联正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泓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香橄榄,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1,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驻马店市驿城区高凤干果副食批发商行销售的1批次巴旦木,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35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在食品生产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在生产加工环节超范围使用,以达到延长保质期的目的。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厂家为护色、防腐、漂白而违规使用。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厂商对国家标准不了解或了解得不够透彻,随意添加多种防腐剂所致。 5批次餐饮具检出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问题 5批次餐饮具检出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问题,分别为安阳市瀚阳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饮用纯净水,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2CFU/mL、11CFU/mL、6CFU/mL、6CFU/mL、5CFU/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检出;延津县榆林乡大榆林小学使用的1批次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许昌市东城区北舞渡闪国雨小吃服务店使用的1批次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886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开封市祥符区马沙力海兰州拉面馆使用的1批次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354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武陟县俏七夕米线店使用的1批次小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造成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是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洁精、洗衣粉、洗衣液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按照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消毒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使用量过大或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造成洗涤剂在餐具上的残留。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分别为偃师市伊洛街道小雨豆制品店销售的1批次一级皮冻,铬(以Cr计)检出值为5.6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mg/kg;镇平县润德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西生辉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葱姜料酒(调味料酒),氨基酸态氮(以氮计)检出值为0.056g/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2g/L。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许昌、漯河、南阳、驻马店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