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21期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20批次,涉及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等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众和祥矿泉水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省信宜市长寿天然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众和祥矿泉水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称茂名市碧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粤源山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佛山市南海区锦荣雄桶装饮用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鹤山市天博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鼎然山泉,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陆丰市博新购物商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富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榄,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原称绿脓杆菌,在自然界分布广泛,为土壤中存在的最常见的细菌之一,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都有该菌存在。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产品的水源地、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1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1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汕头市澄海区旺家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汕头市龙湖区宜骏食品厂生产的萝卜干(半干态盐渍菜类),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河源市东源县腾天超市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再香食品厂生产的潮州咸菜和酸菜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湛江市麻章区金一华购物中心广场销售的淮山,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东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小榄顺昌购物中心销售的百合干(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陆丰市博新购物商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富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泰式咸话梅,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湛江盛盛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汕头市澄海区弘益食品厂生产的八仙果,亮蓝、日落黄、苋菜红和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信宜市新堤路81号轩仔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信宜市翔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甜酸味),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湛江市赤坎区金港兴饼业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青豪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富贵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普宁市好万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蒜香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悦佳行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广东嘉味村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精选咸脆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添强特产店销售的标称大埔县三河坝食品厂生产的豆腐干,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但过量食入苯甲酸会引起腹泻、肚痛、心跳快等症状,长期使用可能引起肝肾脏的慢性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制的蔬菜中最大限量值为1.0g/kg。酱腌菜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量使用。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后为提高产品色泽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致。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为苯甲酸钠的2~10倍,在高剂量使用时能抑制细菌。脱氢乙酸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经营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量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 亮蓝、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是常见合成着色剂,在现代食品业中应用广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亮蓝在果糕类蜜饯凉果中不得使用;日落黄在蜜饯凉果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1g/kg。苋菜红、胭脂红在蜜饯凉果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05g/kg。果糕类蜜饯凉果的亮蓝、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项目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厂家未按国标规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合成着色剂没有营养价值,长期过量食用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1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1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为陆丰市东海炳胜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普宁市里湖蓬和桥食品厂生产的酸甜梅,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是一种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长期食用铅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影响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铅(以Pb计)在水果制品中的限量值为1.0mg/kg。蜜饯中铅(以Pb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时未对原料进行严格验收或为降低产品成本而采用劣质原料,由生产原料或辅料带入到产品中,也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工设备、容器、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3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分别为广州市花都区新雅林泰商行销售的标称中山市进鸿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水牛奶酸甜味,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佛山市禅城区得鸿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华氏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核桃粉(核桃牛奶),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莹佳商贸实业有限公司南村天汇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中山市宝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酥,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格,也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是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等。 蛋白质是人体的主要构成物质并提供多种氨基酸,是人体生命活动中必需的重要物质,有助于组织的形成和生长。蛋白质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格,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未按照产品配方标准生产有关。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