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32期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7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睢县秀莲万客隆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内蒙古·宁城牧牛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闷倒驴正宗草原酒,酒精度检出值为59.4%vol,标准规定为62.0~64.0%vol;修武县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德州鹏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提子蛋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48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欢乐爱家超市有限公司建业店销售的标称江苏亿莱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琥珀桃仁(分装),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2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0g/100g;漯河市美家宜购商贸有限公司郾城辽河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沈阳三军战友酒厂生产的1批次沈飞小酒,酒精度检出值为51.0%vol,标准规定为52.0~54.0%vol。 酒精度是酒类的一个理化指标。酒精度不达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或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没做好完善的出厂检验。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或者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导致原料中的脂肪氧化,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6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虞城县百新百汇超市销售的1批次豆角,灭蝇胺检出值为0.9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鹤壁市山城区秀兰副食品批发铺销售的1批次桔子,苯醚甲环唑检出值为0.5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漯河市物美廉商贸有限公司双汇路店销售的1批次泡椒(辣椒),噻虫胺检出值为0.1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长葛一峰百货有限公司颖川路鲜生店销售的1批次精品姜,噻虫胺检出值为0.6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长葛市伟芳仟禧量贩销售的1批次长豆角,灭蝇胺检出值为1.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虞城县广联安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台农芒果,噻虫胺检出值为0.07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4mg/kg。 灭蝇胺又名环丙氨嗪,为一种新型高效、低毒、含氮杂环类杀虫剂,是目前防治双翅目昆虫病虫害效果较好的生态农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 苯醚甲环唑是三唑类杀菌剂,广泛应用于果树、蔬菜等作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苯醚甲环唑在柑、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辣椒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新乡市高新区曹守柱小吃服务店使用的1批次小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新郑市新烟办阿生哥柳州螺蛳粉店使用的1批次餐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开封市鼓楼区陈莹小吃店使用的1批次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鄢陵县马波餐饮馆使用的1批次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新密市新万润发购物广场店销售的标称郑州市康泰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康泰苹果风味饮料、1批次康泰白桃风味饮料,酵母检出值分别为2.0×104CFU/mL、83CFU/m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CFU/mL。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酵母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示性指标。食品中酵母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计数所得1g或1mL检样中所形成的酵母菌落数。食品中酵母严重超标会破坏食品色、香、味,失去其食用价值;长期食用酵母超标的食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中规定,酵母的最大限量值为20CFU/mL。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封丘县潘店镇阳光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永曾袁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广安市农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椒笋尖,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21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g/kg。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鹤壁、新乡、焦作、许昌、漯河、商丘、驻马店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