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通告,共检出11批次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不合格、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不合格 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不合格,分别为标称甘肃景卉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景卉牌洋槐蜜(抽样生产日期:2023-1-3),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岷县张勺勺糕点店销售的,标称岷县勺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岷县张勺勺点心(生产日期:2023-4-17),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甘肃正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牟正军”牌黑瓜籽(生产日期:2023-4-24),其中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白银区新星徽铜城副食超市销售的,标称兰州向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尕兰郎兰州牛肉面(生产日期:2022-9-1),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七里河区惠心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兰州天淇乐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明五零四草莓味雪糕(生产日期:2022-8-1),其中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红古海石湾发展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兰州宏升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软麻花(生产日期:2022-12-13),其中霉菌、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大肠菌群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还可能是灭菌工艺灭菌不彻底导致的。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分别为白银区聚鲜品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武山浩峰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定西宽粉(生产日期:2022-6-23),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定西市陇西县菜子粉条厂生产的特制粉条(生产日期:2022-12-10),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乡族自治县依斯哈给超市销售的,标称临夏州吉巴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尕东家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2023-4-30),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兰州新区国福大肉铺销售的,标称兰州新区佑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醋(生产日期:2023-3-3),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平凉世纪嘉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宁县新纪元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曹杏肉(生产日期:2023-1-2),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淀粉及淀粉制品的粉丝一般是加入适当的明矾,俗称白矾,明矾主要起凝固作用,可使粉丝、米粉不为条、不粘连、不浑汤。以增加淀粉及淀粉制品制作时的黏合度和成品粉丝的柔韧度。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粉丝粉条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干样品,以Al计)为200mg/kg。造成铝的残留量超标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使用了非法添加的原料;生产企业超限量或者非法添加;在产研发过程中,没有考虑终产品的残留限量要求,从而超限添加,导致成品中铝的残留量超标。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兰州、白银、定西、平凉、陇南等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