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食糖,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餐饮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等20类食品114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125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鼓楼区徐争气农产品经营部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南京市六合区老王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黑鱼(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味居餐饮店自消洗的复用餐具(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南京市雨花台区玉洁果蔬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五、南京市鼓楼区王世满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沙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六、南京葛塘饭店使用的咸猪肉(自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七、南京市雨花台区张传昆蔬菜销售中心销售的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八、南京市江宁区林永祥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多宝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九、港天餐饮服务(南京)有限公司自消洗的复用餐具(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栖霞区万青亮水产品店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一、高淳区周维芳光禽店销售的豇豆,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二、南京市江宁区赵银海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三、江北新区洋泽鲜蛋店销售的洋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四、溧水区马小明拉面馆自消洗的复用餐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五、南京市秦淮区星泰餐饮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德生食品厂生产的潮汕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六、南京市六合区薛梅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白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