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23期通告,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豆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冷冻饮品、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共6大类食品共38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78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农药残留、微生物、兽药残留不合格。 6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有5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洋浦彩金野生海鲜店销售的珍珠斑,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澄迈福山黄道周海鲜摊销售的打铁鱼,检验项目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亚李川女海鲜批发店销售的金珠龙胆石斑鱼,检验项目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亚许朝旺海鲜批发店销售的芒果螺,检验项目氯霉素、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万宁兴隆董新娟水产干货摊位销售的海白,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为海口秀英正财兴茶果总汇销售的财源铁观音,检验项目三氯杀螨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其他水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磺胺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抑菌药,其具有抗菌谱广、性质稳定、便于贮存、吸收迅速等优点。对磺胺类药物高度敏感的菌种有链球菌、肺炎球菌、沙门氏菌、化脓棒状杆菌等;次敏感菌种有葡萄球菌、变形杆菌、巴氏杆菌、大肠杆菌、产气夹膜梭菌、炭疽杆菌等。动物性产品的磺胺类药物残留通常很低,一般不会导致对人体的急性毒性作用;长期大量摄入磺胺类药物残留不合格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不利健康,可引起过敏反应和耐药性菌株的产生,也可能导致泌尿系统和肝脏损伤。 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等特点。对多种革兰阳性和阴性菌有抗菌作用,对厌氧菌也有作用,对绿脓杆菌和肺炎双球菌力弱,对假单孢菌属及变形杆菌属有耐药性。动物产品的呋喃西林代谢物(SEM)残留,一般不会导致对人体的急性毒性作用;长期大量摄入SEM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过敏反应、胃肠道反应、嗜酸性白细胞增多症、神经症状及多发性末梢神经炎等。 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抑菌剂,《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将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氯霉素会抑制人体骨骼的造血功能,引起人的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状白细胞缺乏症等疾病,过量食用氯霉素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但由于氯霉素的抑菌效果好,以及相对廉价,目前仍有少数生产经营企业将其用于家禽、畜类以及水产品中。 氟苯尼考是一种兽医专用酰胺醇类广谱抗菌药,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及鱼的细菌性疾病,尤其对呼吸系统及肠道感染疗效显著。氟苯尼考一般是通过饲料添加或者畜禽疾病治疗导致畜禽体内残留的积累。氟苯尼考对鸡的生殖系统有消炎作用,但同时会轻度抑制生殖激素的产生,造成鸡蛋早期胚胎的死亡。2022年我国农业部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氟苯尼考“家禽(产蛋禁用)”。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蛋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风险。 三氯杀螨醇是一种广谱性有机氯杀螨剂,一般用于杀灭棉花、果树、花卉等的螨虫,在环境中降解缓慢,蓄积性强,对环境危害较大。急性毒性经口试验大鼠LD50为575mg/kg,急性毒性分级为低毒级,中毒表现轻者头晕、恶心、呕吐、乏力,重者出汗、口吐白沫、指端发绀。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将其归为3类致癌物,即对人类致癌性可疑,尚无充分的人体或动物数据。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用三氯杀螨醇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此外,还有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超标问题,分别为临高临城川灵雪糕批发店销售的古城老记忆(冰棍),检验项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昌江石碌民兴雪糕经销店销售的经典奶Q兔香芋口味雪糕,检验项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初始菌落数较高,或者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造成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是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