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3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1批次,其中,有6批次饮料、糕点、食用农产品分别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涉及2批次饮料和1批次糕点,分别为平湖市林埭镇吴秀娟纯净水店销售的标称桐乡市濮院桑园玉泉饮用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余姚市小曹娥阮泉淼烟酒店销售的标称余姚市玉湖纯净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舟山市普陀区金达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宁波市甬初食品厂生产的三北黑麻酥糖,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有较大的健康风险。铜绿假单胞菌主要由源水污染或生产过程卫生控制不严格所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明确规定每250mL水样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并且要求出厂前对每批次成品进行铜绿假单胞菌检测。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数较高,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3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问题 3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温州市乐清市乐联商贸有限公司柳市柳青商场销售的鳊鱼,孔雀石绿、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苍南县新城农贸综合市场陈美凤摊位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乐清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乔珍摊位销售的羊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鳊鱼中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不适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是一种广谱高效杀菌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山药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 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对人体具有慢性蓄积性的危害,长期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肾脏和骨骼损伤等健康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镉在畜禽肾脏中最大限量值为1.0mg/kg。羊肾中重金属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长过程中富集了环境中的镉元素。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