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35期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5批次,涉及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超限值的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陕西家福乐商贸有限公司联手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蒲城县心诺食品厂生产的鏊心诺牌心诺麻花,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永寿县家美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销售的精品干炒瓜子,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反映了食用油脂新鲜度和氧化酸败程度,一般来说过氧化值越高其酸败度越厉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麻花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瓜子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造成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也可能是终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陕西志诚众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咸阳毛条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兰州来一凤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兰州亚可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来一凤+图形牌甘草杏,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西安本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三文鱼(自制),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884-2016)中规定,水果制品中菌落总数的标准值为n=5,c=2,m=103,M=104CFU/g。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材料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和经营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中规定,生食动物性水产品中大肠菌群标准值为n=5,c=2,m=10,M=102CFU/g。造成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到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而导致。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为富平县嘉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定军山绿茶有限公司生产的武侯+字母图形牌陕南炒青,1批次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氧乐果在茶叶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茶农违规使用。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