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13期通告,检出26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12批次方便食品、蔬菜制品分别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问题。 6批次方便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6批次方便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焦作汇力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藤椒酸菜鱼粉,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温县亿念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重庆小面(热风干燥方便面)、1批次兰州拉面(热风干燥方便面),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垣市宜甘家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河南御膳杞道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河南烩面-香辣羊肉味、河南烩面-香辣牛肉味,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初始菌落数较高,或者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6批次蔬菜制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6批次蔬菜制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平顶山市金篮子贸易有限公司双丰店销售的水晶蒜瓣,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获嘉县太山乡笑天精选百货超市销售的水晶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许昌市东城区福金便民店销售的、标称彭水县丁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渝彭爽口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蔡县陈店镇葛琼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阜阳富春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糖醋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渑池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平乡县随心园酱菜厂生产的水晶白玉蒜(盐水渍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孟津县万客隆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平乡县随心园酱菜厂生产的天津甜蒜(盐水渍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厂商对国家标准不了解或了解得不够透彻,随意添加多种防腐剂所致。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厂家为护色、防腐、漂白而违规使用。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