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6期通告,检出10批次不合格食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超标、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问题,分别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范中夏蔬菜门市部销售的、贺俊凤鲜粉条加工店生产的鲜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李翠英豆腐店销售的根根秀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开天花园超市销售的金穗水晶大拉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矶)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粉丝粉条(干样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00mgkg。土豆粉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商家过量使用相关食品添加剂。长期摄入铝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影响人体对铁、钙等营养元素的吸收,从而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等,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 山梨酸及其钾盐是食品防腐保鲜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粉条中不得使用。该项目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5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的问题,分别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小兰瓜果蔬菜店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润发购物中心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乌兰察布市兴和县聚宜佳超市销售的圆茄子,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又壹家干果水果批发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小何活鱼批发店销售的草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噻虫嗪是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的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香蕉中噻虫嗪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噻虫嗪在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嗪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淡水鱼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或不适等症状。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超标问题,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包头市昆都仑区王清蔬菜经销店销售的杭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浙加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东营市京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鸭脖(蜜汁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通辽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