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信息显示,这2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别为青岛市郑庄脂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烧狮子头(生产日期/批号:2024/3/16,规格型号:400克/袋),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枣庄市市中区爱玲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巨野县信威粉条有限公司生产的鑫傅贵粉条(生产日期/批号:2023/10/6,规格型号:称重计量销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山梨酸及其钾盐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该批次产品标签标示“不添加防腐剂”。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过量摄入铝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明矾(硫酸铝钾或硫酸铝铵)可以在油条等油炸面制品制作过程中使用,但其铝(Al)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mg/kg(干样品,以Al计)。该批次产品(鑫傅贵粉条)标签标示“不含任何添加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