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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检验手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27
核心提示:一、 职责与权限(一)主任职责与权限a) 制订检验项目及周期;b) 组织实施对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的监视和测量、分类、标识;c)
一、 职责与权限

(一)主任职责与权限 

a) 制订检验项目及周期;

b) 组织实施对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的监视和测量、分类、标识;

c) 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进行控制、管理检验印章;

d) 组织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和资格考核;

e) 有权对化验人员工作进行调整、有奖金的分配权、有对本部门100元以内的处罚权,有三天以内的停工权(停工按旷工计)。


(二)班长职责与权限

1. 协助主任组织化验室全体人员认真实施各项监适和测量、分类、标识;

2. 监督化验室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向主任汇报;

3. 对化验员的工作质量负10%的责任,对错检、漏检及检验不及时等严重问题负主任的30%责任。

4. 对化验室因缺少药品、用具等供应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环境卫生负主要责任。

5. 有权在主任出差、休假期间实施主任权力。

6. 有权对化验员的违纪及质量问题进行考核及10元以下的罚款。

7. 对化验员有准请假一天的权力。

8. 职责和权限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接受主任5-100元的处罚,造成经济失根据情节加重处罚。


(三)化验员职责与权限

1. 按照有关标准、文件进行样品检验,对样品的代表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2. 真实、完整、清晰的做好各种原始记录,并准确及时地报送检验报告单。

3. 认真完成所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4. 有权按照标准判定测试样品的等级。

5. 在专业技术、内部管理方面有建议权。

6. 职责和权限不执行或执行不正确,按考核制度进行考核,情节严重时接受班长和主任5-100元的罚款。

二、 工作要求

1. 严格遵守厂规厂纪,有事请假要在接班前4小时递交书面假条,急事请假可在接班前4小时打电话,次日前补交假条,批准后方可休息。请假每天扣除当月奖金的10%。


2. 坚持每月一次考核会,无重大事情不得请假。


3. 当X时应立即复查X,直到查明原因。


4. 交班半小时以前的样品不得下交,交班15分钟以前的X不得下交,15分钟以后的可下交但要取样(接班人到岗时间为交班时间)。


5. 各种记录应如实及时地记录在原始记录本上。工作中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立即交厂办待业,并扣除当月奖金。


6. 清酒、成品检测前应先将样品置X检测。


7. 遇有不合格样品时,除报送化验单外,还应立即口头通知质管部工程师,以便及时处理。


8. 认真执行本部门各项管理制度。


9. 质量记录要求:

1)质量记录的填写要按指定格式和栏目,用圆珠笔填写,字迹要清晰,不能随意涂改,不需填写的栏目一律用“/”填满,对记录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需要修改的记录,应在原记录上画“—”,保证原记录可以辩认,在原记录的右上角写上正确记录,并在记录的备注栏说明划改情况。

2)要及时准确地向被检部门、分厂、质管部、公司经理处报送成品和原辅料检验单,向被检单位、质管部报送半成品检验单。所有报告单化验室应该保存,期限为X年。

3)原料、X检验符合所规定的标准时,在报告单上按标准要求盖“合格品”、“优级品”、“一级品”章,不符合标准时,盖上“不合格”章。


11. 培训要求:

1)每年生产谈季本化验室进行技术培训,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做为培训记录保存两年。

2)化验员上岗前均要经过省X考核获得上岗证。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在化验室上岗工作。

三、安全操作规程

(一)防火:

1、平时要注意偶然着火的可能性,应备有灭火器。

2、对易燃、易暴、自燃、强氧化剂等类药品,一定要妥善保存。

3、开启易挥发性药品时,不要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在夏天气温较高时,开启前应事先设法冷却。

4、身上或手上粘有易燃物或氧化剂液漏时,不得靠近火源,要立即清洗干净。

5、使用易挥发可燃性试剂时,要尽量防止其挥发,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绝对不可靠近明火。

6、要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电源线路是否正常,要遵守安全用电规程,防止用电火花、短路、超负荷引起线路着火。

7、室内严禁吸烟。

8、严禁氧化剂、可燃物一起研磨。在工作中不要使用不知其成份的物质。

9、避免浓硫酸与松节油、乙醇等相遇,以防止引起易燃。


(二)灭火:

1、发现起火,要立即切断电源,扑灭着火源,移走可燃物。

2、针对着火源的性质,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1)普通可燃物,如、纸、木等着火时,可用沙子、湿布、石棉布等灭火。

(2)衣服着火时,应立即离开化验室,也可用厚衣物、湿布包裹压灭或躺到滚灭,或用水浇灭。

(3)有机物在敞口容器中燃烧时,可用石棉布盖灭,但绝不能用水。

(4)有机溶剂洒在桌面、地面上遇火引燃时,可用石棉布、沙子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等灭火,绝不能用水。

(5)电线或精密仪器着火时,应用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不能用水和泡沫灭火器。


(三)防爆:

1、有些药品虽然单独存放或使用时比较稳定 ,但若与其它药品混合就会变成易爆品,如高锰酸钾与硫酸、甘油或有机物;过硫酸铵与铝粉遇水;硝酸钾与醋酸钠;硝酸铵与锌粉遇少量水;苯、甲醇、乙醇、丙醇、乙醚与空气等等。因此,在工作中应尽量避免因以上药品混合而生产的爆炸物。

2、干燥爆炸性药品时,绝对禁止关闭烘箱门。

3、在测定瓶装啤酒二氧化碳或对瓶装啤酒水浴加热时,要防止酒瓶爆炸,摇动或加热升温时不可面对酒瓶。加热酒温不能大于30度。

4、在蒸馏操作中,要保证蒸馏气(液)体畅通,以防止由于器皿内和大气间压力差逐渐加大,而产生爆炸。


(四)防毒:

1、剧毒药品应由专人进行保管,使用者应严格执行领用登记手续。

2、毒性药品散落时,应立即全部收拾起来,并把落过毒物的桌子和地面洗净。

3、严禁试剂入口或以鼻子接近试剂瓶口鉴别试剂。若必须以鼻子鉴别试剂,应将试剂瓶远离鼻子,开盖后以手轻轻煽动,稍闻其味即可。

4、严禁食具和仪器互相代用。

5、有毒药品必须在固定位置通风柜使用,用后应仔细洗手和漱口。


(五)防伤:

1、取用腐蚀性药品,如、、硫酸、盐酸、冰醋酸等时,尽可能戴上橡皮手套。搬用较大瓶子时,必须一手托住底一手拿住瓶颈。

2、腐蚀性药品不得在烘箱内烘烤。

3、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烧杯等耐热容器中进行,而且必须在玻璃棒不断搅拌下,仔细缓慢地将浓硫酸加入水中,而绝对不能将水加注到浓硫酸中。在溶解氢氧化钠等发热物时,也必须在耐热容器中进行。若需将浓酸和浓碱中和,则必须先稀释。

4、取下正在沸腾的水或溶液时,须先用烧杯夹子摇动后才能取下使用,以防使用时突然沸腾溅出伤人。

编辑:songjiajie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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