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很清楚,按管理体系要求开展工作是资质认定部门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要求。但就检验检测机构自身来说,按管理体系实施管理,可减少出错率、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运行成本,这也是尽人皆知的事儿。这么好的管理体系却为什么如此难以运行呢?这也是同道咨询专家组一直在探究的问题。在调研中发现,作为机构的管理层都有愿望能够真正的按管理体系运行,有些机构甚至不惜重金聘请省内知名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却始终不得其法。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其中也有一些是由于我们内在原因导致的。
(1)每个过程应有清晰的预期结果。检验检测活动是由一个个相互关联的过程构成的,每一个过程都有其应达到的目的。我们在编写管理体系文件时,就应将每一个过程想实现的预期结果描述清晰。比如,人员培训应使人员具备初始能力,人员监督应使人员具备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人员能力监控使人员能力得到持续保持。如此以来,在做工作时就有了明确的目的性,运行的程度也便于把握。
(2)每一个过程应有负主要责任的管理层及具体执行的部门。管理层应就管理体系运行的各个过程进行明确分工,使每一个过程都有具体负主要责任的管理层的成员。比如,人员授权由最高管理者实施,合同评审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改进应由质量负责人组织。管理层是起组织管理作用的,不适宜进行具体操作,具体操作应责任到部门。比如,人员授权应由综合室提出方案,合同评审应由技术室实施,管理体系改进应由质控室实施,各部门是负责作业层面的,如此以来,各自干好自己的工作,形成较为明确的管理层级,有利于管理体系运行的稳定性。
(3)每一个过程应有适应本机构的运行流程。作为检验检测活动实现标准化、流程化是比较容易的,因为我们的管理和技术都是依据相应的标准,所有标准的操作都是有步骤的。作为机构自身对每项活动都会形成自己特有的做法,这些做法应通过文件将其固化,形成自身的标准流程。这样便于员工理解,也有利于操作的一致性。比如,人员监督,由质控室制定人员监督计划,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监督员按计划对人员进行监督,并做好监督记录;监督员根据监督情况,应对受监督人员作出评价;最后,对具备能够独立完成任务的人员进行授权。任何过程,一旦形成稳定的做法,运行起来就成为自然而然的事情。
(4)每一个过程应有启动条件及完成界限。每一个过程都是在需要时才会运行,不具备相应的条件是不会运行的。作为机构应明确其启动的条件,具备相应的条件便会自行启动。比如,新入职、新转岗、新方法使用、新设备操作的员工应受到监督,在出现这几类人员后,质控室会立即制定人员监督计划,监督员则会按照监督计划对人员实施监督。如果以上几种情况未出现,人员监督的流程便无需启动。每一个过程也应有一个明确的完成界限,这个界限也应是清晰明确的,不能让执行人员觉得好像还有一些工作需要继续做。比如,人员监督,当对人员做出“具备独立完成工作任务能力”的评价后,人员监督的流程就已经是结束了,不能说还需要继续对其进行监督,看起来监督是一个没有终止的过程。因为,后面还有一个人员能力监控的过程,人员能力能否得到保持,通过人员能力监控同样可以确定,不需要继续对人员实施监督,“启动”“终止”明确后,操作起来就会变得较为容易。
管理体系能否运行起来,与管理体系编写的是否具有操作性有关,也与管理层的意愿和人员能力素质有关,但无论如何都是需要坚持与耐心。机构已经创立了,我们还愁管理运行不起来吗?